奇书网 > 明犬 > 第一百零二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上)

第一百零二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上)

作者:小九儿许云鹤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盛唐风华逍遥游

一秒记住【奇书网 www.qishu.org】,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宋庆练兵极严,从来都是肉包子加大棒的组合,还引入了竞争机制,以至于听到列阵号令,所有人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队列位置,将长枪高高举起,各处军官则拿着兵器站在身侧,用最快速度检查自己部下的状态,几乎已经成为了一套机械化的动作,每个人根本不必指挥,脑子里自然会浮现整套动作要领,并且毫不犹豫的去把自己负责的部分做好。

    顷刻之间,七百多人的队伍排列整齐,远远望去犹如群山峻岭,森森树林,虽然还没有到不动如山的程度,却也算得上是一支强兵,最重要的是他们见过血,哪怕只是徐州附近的土匪,可那终归也是人命。

    宋庆已经从马上下来,站到了队伍的最前排,尽管他的马术还算不错,骑在马上也会占些便宜,可如今所有人都在地上站着,他这个领头的自然不能搞什么特殊,这是狗营成建制之后的第一场硬仗,他要让手下的弟兄们觉得,他这个长官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而且一直会顶在最前面,只有这样弟兄们才会跟着他前进,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如今在徐州卫中,宋庆的人马最出名的并不是狗营,而是双枪兵这个名号,这个双枪兵自然不是步枪和烟枪,而是长枪和短枪,因此自己搞不到火铳,而且考虑到中国人体力较差的问题,宋庆没有选择四米长枪,而是用了差不多三米上下的那种,扛起来非常拉风,专门用来克制骑兵,除此之外每人身后还背着一杆短枪,大概一米三四左右,用作近战肉搏,他其实想要把短枪换成大刀,但考虑到价格问题,只能暂时放弃,反正他自己擅长用枪,干脆就让手下跟他一起练习枪术。

    当然,他还精挑细选处八十名精于进展搏斗的,每人分发长刀和盾牌,开战前现在前方挡箭,敌军骑兵冲过来时迅速后撤,将前端让给长枪兵们,等到混战时再重新杀出,这些东西几乎耗掉了他最近几个月四分之三的收入,有些还是孙伯平白送他的,这打造军队的艰难,宋庆算是真心有了体会。

    至于他自己用的,依然还是那杆两米上下的铁家伙,只不过背上的却是五根标枪,从数量上来说达到六杆,倒是绝对够资格充任这支双枪兵领袖的。

    片刻之后,方才探马看到的后金马队出现在眼前,虽然无法判断究竟是否最初见过的那一伙儿,但人数上的确是差不多的,大概在八十到一百出头之间,最前面的七八个人披着铁甲,其余的则都是皮甲。

    这一支,大概就是深入北直隶南部的游骑主力了,之前遇上的最多不过七八人或十几人,有的甚至只有两三人,如此多的数量聚在一起,显然是起到居中调度作用的,也就是将这支游骑打垮之后,附近基本就肃清了。

    “举枪!”宋庆大声喊道:“未经号令不得擅自出战,敢有逃跑者一律斩首!”

    逃跑的暂时还没有,方才宋庆和薛五大显神威,将军心提上来不少,如今对方虽说都是骑兵,但人数却只有他们十分之一多点,因此众人还都满怀信心,尤其看到宋庆站在最前面,更是像有了主心骨一样,将手中长枪高高抬起,等待着下一步的命令。

    对面的后金兵马显然也很意外,这支八十来人的队伍已经在附近游荡了好几天,最初的时候是有一百多人的,不过经过几次和明军的厮杀,付出了二十来人的代价,可死在他们手上的明军却有五六百。开始的时候还有刚刚赶到附近客军不明就里,和他们打了几场,可在死伤惨重之后,最近几日已经没人敢再跟他们对抗,只有超过千人的大队才敢勉强对峙,人数少些的从来都是掉头便走,他们则在追杀一阵之后收缴兵器和财货,算是赚的钵满盆满,这一趟入关当真好收成!

    若非嫡亲哥哥是牛录,只怕这样的好差事也轮不到自己,额尔瑾看了看马脖子上挂着一串明珠,有些兴奋的咽了咽唾沫,再看看眼前那支几百人的明军,轻蔑的笑容浮现在脸上,这大概又是从哪里赶过来驰援的队伍了,看样子还不知道自己的厉害,等再把这支兵马拿下,差不多也就该回去了,之前在遵化抢的那几个婆娘还没受用,天知道会不会被哥哥捷足先登,后金可没有兄弟妻不可欺的规矩,更何况又不是自己的老婆,只是几个抢来的明人女子,被夺走的可能性很大。

    若是自己也能当上牛录就好了!

    想到这里,额尔瑾再不犹豫,将手中那把抢来的雁翎刀高举过顶,双腿狠狠一夹马腹,连句鼓舞士气的口号都没有,便风驰电掣的冲了过去,而手下的后金兵马也确实不太需要口号,这一路上他们只在重复三件事,冲锋、杀人和抢东西,这根本就不需要谁去动员,只要将对方杀败之后,就又能够添上一笔进项,这种好事没人不愿意做,只会怕没别人抢的多。

    八十多名骑兵的冲锋是很可怕的,宋庆原本以为,只有千军万马才会有那种磅礴气势,可今天却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那种一往无前的决心,哪怕只有十几个人,看上去也会是惊涛骇浪。

    对方的气势起来了,或者说一直就没弱下去过,现在要看的就是自己这边了,他知道几个月的时间并不太长,可他已经竭尽全力去做了,并且多次带着这些人出去杀人见血,如今就是检验这段日子成果的时候。

    远处的后金兵已经开始射箭,八十名刀盾兵迅速将盾牌竖了起来,宋庆手下除了军户出身的士卒之外,大部分人都没甲,毕竟义勇是他自己掏钱养的,暂时还配不起那么多,因此除了刀盾兵顶在前面外,有棉甲的军士也都站在前排,那些只穿着战袄的则缩在后面,不时有箭头戳在盾牌上的突突声,不知哪个倒霉蛋运气太背,成为了第一个负伤者,被人一箭射中大腿,惨叫着倒了下去,后面的人迅速补了上来,并且将伤号抬走。

    几乎是转眼之间,后金骑兵已经冲到近前,为首的额尔瑾高举着雁翎刀,他似乎在冲锋途中就已经选择了身材打扮都十分扎眼的宋庆,怪叫着冲了过来,宋庆却是不慌不忙的从身后取过一根标枪,用尽全身力气朝前扔去,也不知是上天庇佑,还是百炼成精,那标枪犹如一束银色的光芒,于这暴土扬灰的战场上分外夺目,在两边军士的共同注目下,飞快的穿过并不太长的距离,随后精准无误的戳进了额尔瑾的喉咙……

    感谢雪莲姑娘的打赏,求推荐票和收藏,谢谢大家!

    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