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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光明顶之战

作者:新兵扛老枪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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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伊科切亚很得意,在和自己的老对手霍华德的较量中,自己这次可算是抢了先手。人类世界居然新到一任县令,本来对于人类县令戈伊没啥兴趣,上次霍华德不是去抢了人类的县衙吗?结果楞是一毛钱都没带回来,据说临走霍华德还扔了半截迪尔兽给一个人类老头当粮食,这事在兽人里被当成笑话风传了很久。

    这次可不同,戈伊不像霍华德那个只懂蛮力的蠢货,要用脑子的。当强盗难道容易吗?这年头做强盗也要有文化好不好。要向人类学习,学习他们的狡猾和阴险。这方面戈伊绝对是走在前面的。自从他组织了红狼盗匪团,很快就通过人类俘虏和一名叫魏髓的人类商人取得了联系,开始在主业之余干起来了倒卖人口的买卖。

    兽人国有太多东西为人类所喜,美貌的兽人少女则是其中的最爱。在戈伊看来,能用那些低贱的生命为他换来人来世界才有的光滑的丝绸、闪亮的珠宝制品、美味的小点心就是她们生命的最大价值所在。当然了最最重要的是,人类修士炼出来的武器护甲实在太好了,根本不是兽人能加工出来的。

    戈伊是个有见识的兽人,人类修士的强大在他看来实在恐怖的很。他们的**不堪一击,但是他们手里的武器居然能飞,不是像兽人那样扔出去攻击,是真正的飞。修士炼制的飞剑更是锋利的不像话,能轻易刺穿天生强悍的兽人身体。戈伊自个儿就弄了一把,那可是三名最美丽的斯卡达少女才换来的啊!不过戈伊并不能像人类修士那样让飞剑飞起来,他就是显摆。

    还有人类的甲胄,按说兽人战士力大无穷,可是即便是最强大的猛犸战士也不能轻易破开修士的护甲。他们只能用重武器去砸,效果其实是一样的,砍不破不等于震不死。不过这并不是人类的护甲不好,只是他们的身体太弱罢了。

    这次魏髓传来消息,龙盘信任县令和以往的那些不同,是个有背景的家伙,富裕的流油。普通的财物不说,据说这个小官还带有大量的灵石!天啊!这种亮晶晶的东西在任何地方都绝对是最值钱的硬通货,永远都不用担心贬值。一想到灵石,戈伊恨不得马上就飞过去抢到怀里。

    有些麻烦的是据说这个县令身边带有两三个低阶修士,魏髓虽然很奸猾,这次却没有瞒着他。不过这反倒让戈伊放了心,因为这说明魏髓是真想把这事办成。不是吗?如果是阴人,隐瞒这个最重要的情报显然更合理才对,戈伊对自己的分析很有信心。至于那几个修士嘛!戈伊虽然重视,却也并不在乎。自己可有上千人的,拿人堆也堆死他们了。有了钱和灵石要多少人找不到。再说了,人类修士并不是无敌,他们施展法术其实很费力,就好像兽人的祭祀一样。反过来说如果这个县令身边没有修士,戈伊反倒不放心了,带着那么多财物没有强力保护,怎么看都更像个陷阱来的。

    带着对未来的美好向往,戈伊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就组织了全部家当,一千多人迅速朝那个可笑的县衙狂奔而去。

    从光明顶的平台看下去,黑压压一片形状各异的兽人呼喊着漫山遍野直冲过来。通道只有一条,不过兽人中不乏攀爬的好手,在远处一个个头不高并不算高大的首领指挥下蜂拥而上,冲在最前面的已经和警戒的队员接上手。

    兽人并不擅长武技,但是身体强壮,而且种族多样,战斗方式也花样繁多。还算好,这批盗匪里没有飞行种族,也没有太多远程攻击手。敢死队员人数虽少,不过普遍武技出众,都是炼体士倒是没吃亏,不时有兽人被打翻哀嚎着栽下山去。

    但是兽人数量太多了,很快就形成数打一的局面,敢死队员也不是非得一拼到死,只能且战且退。

    二十比一!虽然这边有两大修士没有出手,但是谁也不知道盗匪那边会有什么压轴武力,上千人的队伍如果说都是些普通战士,恐怕说的人自己都不会相信。形势之恶劣有眼睛的都能看的出来。

    看清楚情况,帅仁二话没说,伸手一拍储物袋,拿出一把飞剑和一个玉牌扔给常风道:“常道友,你只有一个任务,找机会刺杀敌方主将。一击不中,即刻远遁求援。”

    这把飞剑原本就是常风所有,不存在祭炼问题,唐青当初拿到之后交给帅仁保管,用意自不待言。

    常风接过飞剑沉默半响,他明白这就是自己选择的时候了。只要按照帅仁说的做,成与不成他都将被正式接纳。当然他也可以选择直接逃跑,本命牌子已经拿到,以他的实力,在这些兽人包围中杀进杀出取上将首级那不现实,但如果是纯粹跑路的话,没难度。

    当然那样的后果就是,别在让唐青见到,那巫师的下场就是例子。对敌人,唐青的表现出来的态度很简单:斩尽杀绝!

    考虑片刻,常风也不说话,朝帅仁一拱手,身子一晃,化作一道虚影飞速掠下,转眼间消失在混战的人群之中。

    帅仁根本没看他,转过头朝苏仪道:“老爷子,麻烦您老领着大伙进洞,这里的事就交给我们了。”

    苏仪张张嘴,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来龙盘多年,老头感受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百无一用是书生!别看平时用得着的时候对你客客气气,一旦撕破脸,一万句道理也比不上一只强壮的拳头。点点头叹口气,招呼大家进洞。

    青娃子倒不干了,一边挣扎一边喊着要和兽人作战,被旁边一个队员乐呵呵拍了一巴掌,挟着膀子像拎小鸡一样扔到洞里。

    转过头帅仁朝聚集起来的队员大喊道:“都看到了,头儿在的话就这些土鸡瓦狗也敢露头!现在头儿不在,这一战之后少爷我不说大家也知道什么结果!头儿的为人想必不用我多解释,现在听我命令:锥!”

    这家伙倒现在还是改不了虚荣的毛病,唐青让大家叫自己头儿,衰哥觉得特大气,想跟着学又想不出好名。结果唐青知道后就让他自称为少爷,念了几遍之后衰哥觉得不错,就一直在下面以少爷自居,却浑不知唐青一听到他这么叫就偷着乐。

    来时的路上除了加强个人武力的修炼,唐青当然不会忘记让大家简单熟悉一下战阵的排列。这个世界没有热武器,修士之间的战斗不是这个时候应该考虑的。主要针对对象还是普通人。唐青虽然不是什么大将,但是对于战斗的理解着实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

    其实砍砍杀杀这种战斗没有太多讲究,唐青觉得自己的智商也玩不来三十六计,很干脆的走了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路子。最多就是参照一下小规模战斗条件下加入一些特种作战的因素,他的理解就是这么简单直接:我比你拳头大比你狠,自然就能干倒你!

    五十人的队伍,两边各有五名弓手保护侧翼,余下四十人以队长为箭头迅速组成一个锥字形。这里炽焰弓只有两把,在帅仁和队长手里,队长肯定没空闲,他那把要留着看有没有机会留给那个头领,现在离的太远。不过军队里拿出来的强弓其实也不错,力道够大而且清一色配置的破甲箭,当初弄这些东西可是让军需官颇为肉疼了一番。一到手按照唐青的吩咐箭头全部抹了毒,为这还被若彤狠狠瞪过两眼。

    双手各一个火球盘旋,帅仁大吼一声:“突!”,当先冲了出去!一百人的队伍如同一条卷起的狂龙直冲而下。

    风乍起,卷起龙盘之狼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