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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对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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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登又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将附近数十公里的凶兽屠戮一空。

    可惜遗迹第二层太大,他再没找到其他少年的行踪。时至今日,绝大多数人都返回上一层休整,谁也受不了持续不断的杀戮。孤独、疲惫、烦躁、多疑……像无休止涌上的血浪,压得人喘不过气。

    唯独高登安之若素,他从未生出过负面情绪,反倒神采奕奕,仿佛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顺着溪流的方向,高登走近一处低洼形成的小水潭。他已经站在这一带食物链的顶端,但还是习惯性地在藓丛遮蔽的四周,设好警示机关。他检查了一番小水潭,脱下斗篷、衣裤、靴子,一一搓洗干净。上面沾染的兽血气味太浓了,老远就能被闻到。

    猎杀的收获都被他埋在附近,凶兽的皮毛、鳞角、牙、爪等足足裹了三大包,差不多能兑换百来个血腥点。

    凶兽的心脏和一些罕见器官早被他自己服食:闪电豹的骨髓壮筋活血,山麝猫的麝珠增强嗅觉,虚魍怪的幻光结石提高了光线感知力,而两枚清热解毒的蚺胆使魔命树的根须生出一条碧翠的绒毛,身体的抗毒性由此提升。

    至于收获的药草、异果,全进了蝉蝉的肚子。小妖精最爱吃花草瓜果,尤嗜甜食。前几天高登摘了独角蜂的蜂巢,得到几块黄澄澄的蜜晶,蝉蝉一口气吃光,肚皮胀得像圆滚滚的皮球,躺在魔命树上动不了,还一个劲地叫“蜜——蜜——蜜。”

    更大的收获是高登的实战技巧,越来越娴熟,出招近乎本能,不再一板一眼地照搬禽掠击的招式。概因前人开创武技,都是依照自身特点,量身打造,才能把武技挥出百分百的威力。后学者的天赋、体质、身高、体重均与武技的开创者不同,硬要完全模仿,只会事倍功半。

    在一次次猎杀中,高登灵活地调整禽掠击:鼠钻的弯腰角度可以再低一点;猫扑换成右腿起跳,左臂微微下钩;狼突的步伐则要看与目标的距离……他学习一些野兽的动作,融入招式,再根据自身的条件改进。

    虽然血狱会教过别种武技,高登也能在图书馆内馆借阅更高级的武技秘籍。但那些武技太过激进,一味提升源力,技巧粗糙片面,反而比不上这一套最基础的禽掠击。

    高登走入清凉的潭水,洗掉身上的血味和异味,伏在一块被水冲得光滑平坦的岩石上,磨起匕微钝的刃口。

    即便是磨刀这样简单的姿势,高登的双臂也游动似蛇行。一直以来,他心无旁骛,专攻禽掠击,务必精益求精。如今历经多次搏杀,禽掠击融入生活的每一个平常动作,技巧达到炉火纯青。

    但这门基础武技也走到尽头,不再适合黑铅级的修炼了。

    武者在黑铅级初期,源力本该突飞猛进,直到后期才会遇上瓶颈。然而限于禽掠击等级太低,高登的源力增长异常缓慢。长此以往,难免落后于人。

    当务之急,他要找到一门真正高深的武技,既能提升源力的量,又能保证源力精纯,还要将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修炼到位。

    或许在那个地方能找到。

    高登往匕上涂擦凶兽油脂,以防生锈,穿戴好衣服装备,跳上一株扎根在水潭中的红藻萝,攀到最高,极目远眺。

    数十条小溪从图腾丛林的各个方向流出,交汇前方,聚成一条波光浑浊的曲折河流。

    这条河流将绕过万鸦葛林,直穿苔原,途经砾岩山脉,最终涌入东北方那条宽阔的地下河。在河的另一边,分布着更险恶的丛林,更强悍的凶兽,更精通杀戮的血狱会成员,以及一个与外隔绝的沙穴族禁地。

    “罪坑。”高登若有所思地自语。

    “我快要疯了!”桀骜少年一把扯掉身上用来掩藏的凤羽蕨,右手握紧短剑,泄般地向周围乱砍,蕨叶四下飞扬,折断碎裂。“整整八十天了!我像个傻瓜一样躲在这里,骨头都霉了,13号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在桀骜少年的左下方百米处,一株肥大的鱼头菇摇晃了几下,向旁倾倒,钻出彪悍少年的脑袋。“我也撑不下去了。这么一动不动地蹲着,还不如和凶兽搏杀来的痛快。”他的手臂有气无力地搭在菌盖上,身上覆盖尘土,瞳孔密布血丝。嘴里叼着一根中空的茎管,用来呼吸空气。

    “我看13号肯定不会来了。他可能被凶兽吃掉,也可能早就返回上面沙窟,又或许根本没打算来这里。”桀骜少年抬起头,望向右上方密集缠绕的铁须葛,烦躁地叫嚷,“1号,该拆伙了,这么等下去是在浪费时间!还有,八十天来白白损失的血腥点,你怎么补偿我?”

    格鹰趴伏在粗硕的葛藤上,眯缝着一只眼睛,手执单筒瞭望镜,缓缓移动。下方景象清晰,苔原各处都逃不过镜头的搜索,连河面上飞舞的竹骨蝶也一目了然。

    这管单筒瞭望镜花费了他九个血腥点,总算物有所值。除此之外,格鹰身上只有一柄配在腰间的弯刀。

    “1号,你到底怎么说?”桀骜少年没听到格鹰回复,愈暴躁起来。

    格鹰头都未抬,转动单筒瞭望镜,调整焦距,镜头对准紧挨苔原的繁茂蕨林,口中应道:“13号一定会来。算算时间,应该就在这几天。你们俩个耐心点,不要随便破坏藏身之所,以免被13号瞧出漏洞。”

    桀骜少年出一阵嘲弄的笑声:“1号,难道你突然变成13号身上的虱子,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了?”

    格鹰低下头,眼神阴冷地盯着对方。隔了一会,他忽然问道:“你知道13号走路时,习惯先迈哪一条腿?”

    9号楞了一下,格鹰冷笑:“他喜欢先侧左肩,再迈右腿。”

    9号恍然大悟:“这么一来,对手很容易误判他前进的方向。”

    格鹰又问道:“你知道每天晨练,13号要打多少遍禽掠击吗?”

    9号哑口无言。

    “我告诉你,整整一百遍,天天如此,从无间断。我问你,藏尸房有多少具尸体?一百零八具!因为13号一一解剖过了。我再问你,武技训练场上有多少个不同类型的场地,分别针对的训练目标是什么?我也能告诉你,总共一百二十二个训练地,分别针对力量、眼力、步伐、轻身术……因为13号全都去过。”格鹰的声音锐利得像刀片,他暗中观察了13号近半年,没有人比更他了解这个像骆驼一样忍耐,像沙鬣一样凶残,像狐狸一样狡诈的对手。

    6号、9号目瞪口呆地望着格鹰,默然许久,心头禁不住生出阵阵寒意。

    “两位,安心潜伏吧。”格鹰的视线重新回到单筒瞭望镜的镜头,眼角跳动,神色狰狞。9号有一点说的没错,自己就是13号身上的虱子,一口吸干鲜血的虱子!

    蓦地,一群惊鸦从远方的蕨林中扑棱棱地飞出。

    “来了!”格鹰厉喝一声,手指颤抖地握住了刀柄。

    要么他死,要么13号死,再无第三种可能。

    这就是马贼的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