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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章、不开眼的枪贩子

作者:俯视的馆主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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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百二十三章、不开眼的枪贩子

    清晨,罗二收拾好简单的卧具,洗把脸,匆匆吃了早饭,带着大灰继续赶路。

    一向爱清洁的罗二,在草原上已经走了五天了,每次拿出指南针,他都要感叹一句,这草原太大了,没有车辆或者马匹,根本不是常人能坚持下来的。

    沿着正东方向,小心地赶往通辽地区,只有到了那里,才有机会南下朝鲜,毕竟,走路不是长久的事。

    眼下最困难的,还不是赶路的度,而是他存储的水快没了;在朝鲜那里,凭着自己的鼻子,他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水源,现在却不成了。

    洗脸、刷牙,每天还要擦一擦身子,爱干净的习惯有时也不太好,耗水多了些。仰起头,罗二在风中静静地闻着,感受着风力的哪一点湿润。

    不明就里的大灰,也无聊地扬起大嘴,“嗷”地吼了一嗓子,它现在最迫切的,是遇到自己的远亲—狼群,只有见了它们,才能好好吃些鲜肉,而不是吃罗二丢来的干肉。

    “嚎啥呢,闭嘴。”罗二恼火地骂了一句,好容易似乎现了点有水的摸样,一下子被狼嚎给打断了,这方向感立马没了。

    像是被掐住了嗓子,大灰叫了一半,生生给噎了下去,低着脑袋啃食草根去了;不得不说,狼在草原上的忍耐力,那是比人强大得多,最起码不急着找水。

    不过,大灰的嚎叫似乎起了作用,罗二隐隐听见了马蹄的声音,随即脸色一整,“啪”,一杆步枪拿在手里,子弹也顶上了火门。

    马蹄声越来越近,草地尽头,五六个黑点疾驰而来,在他们的身后,隐现无数的黑点,扬起阵阵烟尘。

    眯着眼睛,罗二枪口微微冲下,稳稳地站在那里,一旁的大灰也悄悄绕远了,潜在左近的草丛里。

    在进入了千米范围时,罗二凭散手能感觉到,这是六个骑马的大汉,但是,他们身上背着的,绝不是善物,而是实打实的步枪。

    来人善恶不明,罗二也不敢放松了警惕,他现在的身份那可是通缉犯,虽然京城里的消息传得不会那么快,但谁能保证这些人是友非敌。

    来人很快跑近了,“嘘”,在距罗二三十米的地方,骑马的汉子们,谨慎地停下了脚步,他们也看清了,罗二手里拿着的家伙。

    皮袍马裤,肮脏的短牛皮马靴踩在脚蹬上,一张张晒得黝黑的面孔,粗糙的头胡乱扎在脑后,怎么看都是在草原上混生活的牧民,不过,这帮子牧民看向罗二的眼神很不善。

    手拿利器的陌生人,还是保持距离为好。双方都这么想,也互相保持着戒备。

    在牧民们的眼里,一身牧民打扮的罗二,那张没有被风沙摧残的面孔,已经说明了他不是真正的草原人;能看出来罗二明显是乔装遮掩,但到底在遮掩什么,也不是他们能关心的,而罗二站立的地方,却是他们的必经之路。

    现在调整方向,为了一个孤单的路人,似乎不值得。

    “嘿,朋友,你好啊。”为的一个大汉,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远远地和罗二招呼一声,随着他的喊声,其他的人慢慢调整马匹,手按步枪,散开呈半圆形俯视着地上的罗二。

    “你好,你们是什么人?”罗二食指扣在扳机上,毫不客气地问道,你丫的,坐那么高问话,把自己当做老爷了。仰着头说话,罗二没有这个习惯。

    “我们是草原上的牧民,赶着牛羊去西边的牧场。”为的大汉,慢慢骑着高头大马走了过来,一张黝黑的大脸,显露在罗二的眼里。

    说实在的,罗二还真没见过,这草原上大饼似的脸庞,不过,今天算是见了世面;塌鼻阔脸,额头窄短,不过宽厚的肩膀孕育着强大的爆力。

    罗二坚信,要是和自己一语不合,眼前的家伙会马上顺过步枪,给自己来上一家伙,他从对方眼里,看到的只有肆无忌惮,没有什么温和善良。

    “哗啦”,罗二一摆枪口,“站住,不要靠近,我的枪可不认人”;侧身斜站的罗二,持枪警戒的姿势,让马上的大汉一愣,这姿势太熟悉了,也只有经历了战场的士兵,才能做出保护自己的敌对姿势。

    要是再这里开枪,是能干掉对面的年轻人,但要是损失了自己人,就划不来了。

    “好好,我就在这里说话。”右手高举,大汉把手心冲着罗二一晃,示意自己根本没有恶意,同时左手暗暗打出了手势,止住了身后同伴的动作。

    不过,他的友善,罗二没多少反映,而是越的眯起了眼睛,连话也不愿多说。

    “朋友,我们从这里经过,要赶往西边,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大汉心里暗恨,他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汉语,说的自己费心费力的。

    其实,罗二现在注意的,不是这个大汉和他的同伴,而是缓缓而来的牛羊,这大群的牛羊,一个个膘肥体壮,没有什么异常。

    让罗二警觉的,是夹杂在羊群里的三辆硕大的牛车。

    这三辆大牛车,在草原上是很常见的,长长的平板上,高高地堆满了牧民们常用的生活物资,拆开的毡房、银质的大小罐子,长短不一的大堆木条,杂七杂八绑在车上。

    要是平常人,一眼看过去,很明显,这是一个赶场迁徙的小家族;另罗二费解的,是这些人里面,根本没有妇女小孩,就连赶车的三个人,也是一脸横肉的汉子。

    要是赶在朝鲜,罗二或许会好奇一番,不过现在他的身份很尴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赶路的好。

    想到这里,罗二冲着大汉点点头,“我的马被沙尘暴卷走了,我需要买两匹马,。”

    停了罗二的话,不但是面对着罗二的大汉,就连他身后的五个伙伴,心里的石头放下了不少,“没问题,我的朋友,那场沙尘暴我们也看见了,是很厉害。”

    罗二也不废话,抬手扔出一个东西,黄灿灿直奔大汉;反手,大汉接住了罗二丢来的东西,仔细一看,禁不住心里赞叹,好家伙,两匹马,换上一根小黄鱼,大方了吧。

    两眼灼热的看了看罗二,但是,那杆拿在罗二手里的步枪,让为的大汉忍住了心里的冲动;把黄金放在嘴里使劲一咬,清晰的牙痕,证明这东西不是假的。

    点点头,“胡扎,给这个朋友两匹马,记得带一副鞍子。”把黄金揣在怀里,大汉不再多话,又低声吩咐几句,从罗二身边快驰过,他的同伴也随即跟上。他那低声的几句话,让罗二眉头紧皱,如果听得没错的话,那家伙说的正是俄语,而不是草原上通行的蒙古语。

    同样,大群的牛羊,还有三辆牛车,从罗二身边缓缓经过,并没有因为一个陌生人停留片刻。

    结果两匹马的缰绳,罗二打量了一番喧闹的牛羊,刚才还平静的脸上,冰冷如霜;虽然牛羊的膻臭味浓烈地让人呕,但站在下风向的罗二,却还是闻到了他熟悉的味道。

    这是什么味啊,一股淡淡的枪油味,还有军用**的淡甜味,恍惚间,罗二还以为自己就在朝鲜的战场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是牧民吗,那这么多军火干什么?罗二不认为打狼需要多少军用装备;想想自己待的草原,罗二恍然,这就是武器走私罢。

    还玛德赶场,骗谁呢,罗二愤愤地跳上马背,娘的,老子被赶上了草原,顾不上和你们较真,算你们好运。

    “嘘”,一个呼哨,罗二召回了大灰,正准备赶路,却又听见了背后急促的马蹄声;扭头,罗二脸色大变,背上的步枪也顺在了胸前。

    已经远去的那六个骑手,又返头追了回来,他们背上的枪支,也高高举在了手里,枪口扬起,直奔罗二扑来。

    没错,身单力孤的罗二,扔出的那一条黄金,终于惹红了这几个贩子的眼睛;千里冒险为的啥,不就是钱财吗,眼下财富就在脚下,只要干掉了这个小子,那他身上的黄金还不是手拿把攥的。

    “呯、呯”,离得还老远,六个狰狞的汉子,打响了手里的枪,子弹嗖嗖地砸了过来;看样子,他们想尽快解决冲突,哪怕是浪费点子弹也无所谓。

    噗噗,子弹打在了罗二骑着的马身上,溅起朵朵血花,嘶鸣的大马,踉跄几步,扑通卧倒在地;本身马术极差的罗二,也随势翻滚在地。

    转眼间,六匹大马闯进了散手范围内,合着,刚才这六个家伙没到一千米内,就开始打枪了,也不知道是杀人还是壮胆;虽然步枪有2ooo米的杀伤距离,但也得看子弹的运气。

    罗二笑了,他听得明白,对面拿的正是莫辛?纳甘式步枪,和自己手里的一摸一样,“呯”,他手里的枪也打响了;没事找事他不会,但被攻击不还手,可不是他的强项。

    枪响人倒,在散手的引导下,7oo米外的枪贩子,被7.62毫米子弹在胸口掀起了一朵血花,一头扎在马下,翻滚几下没了动静。

    同伴的落马,激起了五个凶悍骑手的血性,大声嘶吼着加快了度,同时,枪声越密集。

    在地上不停地滚动着,罗二手里的步枪,也在快射击,“呯、呯”,五子弹,呼吸间打光了。

    又是三人落马,剩下的两个骑手,包括那为的大汉,已经开始后悔了,这买卖做得,亏大了。

    不过,既然已经冲了过来,那就是不死不休了;枪里的子弹打光了,把枪一丢,两个人从腰间拽出手枪,直奔百米外的罗二,他俩也是精明的人,知道罗二手里的步枪也没了子弹,那还能给上子弹的时机会?

    马蹄声声,两个暴怒的家伙,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把手枪里的子弹,一个不拉地全数打在罗二的身上,让子弹给伙伴报仇。

    在他俩的眼里,趴在地上的罗二,已经是死人了,一个即将被子弹蹂躏摧毁的死人。

    开保险,举枪,两个满腔怒火的骑手,还不等瞄准罗二,却惊骇地睁大了眼睛,嘴里绝望地嚎叫起来。

    “啊,不!”,在沙哑的嚎叫声中,趴在地上的罗二,赫然架起了一挺机枪,捷格加廖夫d38“德什卡”12。7mm重机枪,二战中打得德军抱头鼠窜的重火力,阴森的枪口,正正对着两匹冲来的高头大马。

    两百明晃晃的弹带,挂在机枪侧面,在阳光下熠熠闪亮;娘的,这是什么玩意,看着怎么这么眼熟,两个被自家伤亡刺激快疯了的骑手,精神恍惚地直坐在马上,眼神呆滞,连手里的枪也忘了。

    没错,他俩看到的,正是罗二从吉普车上拆下来的重机枪,他不是个吃亏的主,对到手的战利品,一向是搜刮干净。

    虽然这玩意机动性较弱,但架在地上横扫两匹马,那是管够了,“吐吐吐”,罗二狞笑着扣动了扳机,12.7枪口,吐出了串串火光。

    这种能作为坦克上的高射机枪的凶器,对付两个亡命徒,简直是大刀宰鸡了,火光下,不但两个骑手被打飞了出去,就连两匹奔驰的骏马,也翻滚在地,扬起大片烟尘。

    穷寇莫追,那是实力不济,翻身上马的罗二,既然被干掉了一批马,那是要立马追回来的。

    远远地追赶上了大群的牛羊,在三个大汉惊恐的注视下,罗二挥手放出了俊男蚁,打击已经撕破了脸皮,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凶残,凶残的猎杀,不但是那三个毫无抵抗的枪贩子,就连大片的牛羊,罗二也没有放过,毕竟是自己的战力品,那就要有战利品的觉悟。

    除了那三辆长长的牛车,还有罗二可以留下的三匹马,其他的,只要是活物,被放任的军蚁,秋风扫落叶般,吞噬了个干干净净。就连大灰,也在此享用了战场福利。

    掀起牛车上的杂物,那成堆整齐的军绿色木箱,让见惯了军火的罗二,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这都是什么呀,上百支裹着油布的步枪,十几支托卡列夫tt-33式7.62枪,还有近万子弹,还有十几箱烈性**,都可以武装起一个整编连了。

    草原上的冷酷,透过一箱箱的军火,在罗二面前露出了冰山一角。

    这还是靠近河北的草原,那么深入西北的草原,是何等的摸样,罗二对北面的老毛子,简直是无话可说。让让他开心的是,他找到了五个大大的水囊,够他享用几天了。

    给护腕里补充好枪支弹药,罗二骑马继续前行,在他的身后一千米处,猛然间出巨大的爆炸声,自己带不走的,只好毁弃了。

    喜获丰收的罗二,夜里休息时,显摆地又给朴正勇出了简短的电报,“有马骑了。”这里距离朝鲜还是太远,他怕朴正勇一时收不到,只能小心地再次报。

    完电报,正要断电收拾,电台上的小红灯闪烁起来,耳机里也传出了滴滴的声音,“搞神马?”手电光下,罗二疑惑地抄收了电文。

    “11月12日,金访北京,朴。”短短的九个字,让罗二眼前一亮,在睡袋里辗转反侧,几乎一夜未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