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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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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公子满面含笑,连那不住眨动着的眼皮,也像笑着。沈剑农看杨文君百看不厌。看她窈窕的身材,婀娜的姿态,她的一颦一笑中无不洋溢着青春少女诱人的气息。

    沈剑农看到杨文君回来,喜笑颜开。

    杨、沈两家是世交,杨文君和沈剑农在幼年时,便由双方的家长杨父杨羹梅和沈父沈剑庐定了亲。沈剑农也早就下定决心,要把她搞到手。

    杨文君现在越来越美,越来越会打扮。沈剑农每天对杨文君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她脚下鞋子的式样和真丝长袜。这个时代的真丝长袜只有黑白二色。穿真丝长袜,就对穿着者的腿形有很高要求,杨文君的脚上总是穿着高档的细高跟鞋。正是脚趾纤细白嫩的丝袜美女杨文君的绝世美足让沈剑农养成一个恋足癖。

    这时候,上海滩市面上刚刚开始流行女鞋。中国女子缠足之风始于北宋,之后的几百年间“三寸金莲“一直是衡量女性之美的重要标准。这种风尚一直持续到清末民初。是时代的潮流,知识的力量,唤醒了女性的自我意识。女子学校的蓬勃发展,使相当一部分女性踩着天足,走出家庭,投身社会。大概又过了十年之后,再一次情行大变,人们的审美情趣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开埠以后的上海,吸引了大批洋人落户,他们带来了很多新鲜的东西,最早让上海小姐们兴奋不已的就是高跟鞋。在旗袍正在盛行的年代,高跟鞋比洋装更早地让他们感受到了时尚的魅力。漂亮的高跟鞋或端庄或活泼,各款各式足可以用以发布当时高跟鞋的流行趋势了。有的鞋面紧紧裹着脚,只在脚趾头上露出一个孔;有的鞋面上缀着一只小小的蝴蝶结;有的用两中皮镶拼,露出脚指头和后跟;有的鞋口做成了月牙形,整个鞋面撒满了小小的孔……这样的高跟鞋是这时的上海小姐闺秀们出入各种社交场合的必备行头。在这个行列里,经常可以看到上海滩的淑女名媛,大家闺秀。江帮主的绯闻女友盛七和聂四是现在上海滩红极一时的人物,她们的着装就是现在上海滩的时尚风向标。上海滩随处可见穿着旗袍,踩着高跟鞋,当年的上海小姐款款而行。

    杨文君这一双,是黑色珠光革的,显得很是水灵,十厘米高的细跟,末端的粗细也就是一公分左右,浅浅的鞋口,小尖头,样式属于很典正的欧陆风情一类。这引得沈剑农恶狼似地盯着她的脚看。

    沈剑农一斜眼就看到了美女杨文君那双被高跟鞋和薄薄真丝长袜保护着的美脚、美腿,显得那么漂亮、那么诱人,接近于透明的白色的真丝长袜包裹着几乎完全暴露在外的双腿,那只裹在白色真丝袜下的腿,是纵意花丛的花花公子沈剑农有生以来看过最美的腿,雪白圆润而修长。丰满圆润的大腿闪着光泽,纤细的小腿结实笔直,扣着鞋带的脚腕很美,高跟鞋只有脚尖着地,更突出了腿部的线条。裙摆收得高,下面连真丝长袜顶端的宽花边儿都不能完全遮住,脚上是一双黑色的漆皮高跟鞋。

    沈剑农看出这双鞋明亮之极,像是崭新的,大概以前连穿都没穿过,好似一尘不染,一点儿也不脏。

    表面上看,沈剑龙俊俏聪明,宽肩,方脸,丰满开阔的前额下,长着一双正直的眼睛。但实际上是个贪图**,腐化堕落,花花公子,连他父亲也不满意这个放荡的儿子。

    沈剑农是中等身材,穿一件黑色长风衣,帅得一塌糊涂。似乎在造型上向江帮主学习,领口也总是围着一条白色围巾,衬托出脸上经常流露的深思的神情。

    沈剑农亲昵的带杨文君踱到楼口的阳台上,向远处了望。

    高楼望远,从这个地方,正面对着黄浦江,风景好,地势高,差不多杨文君每次回家,沈剑农都要习惯地把杨家小姐拖到这里,向她讲一堆甜言蜜语,迷得杨文君神魂颠倒,只差推倒这一步了。

    星光璀璨,照着流水,碧绿的江面上摇曳着耀眼的点点光辉,杨文君无心去看这些,她皱着眉头的漂亮脸蛋映满了星光,竟然凭添一种风情万种。

    “文君妹妹,别看黄浦江了,你听我说嘛!”

    “你说吧。”杨文君的目光正望着远处的一片城市繁华的阴影,不肯移开。那是刚刚她经过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死了丈夫,还带着一个未断奶的孩子的母亲,她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已经给还在挤不出一滴奶水!

    沈剑农并不知道杨文君心里在怎么想,只是说道:“你坐!”

    杨文君先是端端庄庄地坐着,两条美腿摆着优雅的姿态,一双细细的高跟矜持地轻轻靠在一起,显得很淑女。白色的真丝长袜包着鼓鼓的脚背,反射出微弱而奇妙的光泽,挺拔的小腿和小巧玲珑的踝骨线条明快,轻盈俊朗,脚踝后部跟腱两侧自然形成的凹陷十分柔美妩媚,散发着含蓄的性感意味,美脚和高跟鞋浑然一体,相映生辉,让沈剑农百看不厌。

    杨文君坐下,没有再等沈剑农开口说话,抢先说道:“剑农哥哥,我跟你说嘛!许多同学都要走了……”

    沈剑农从盯着杨文君美腿看的色魔状态猛然醒过来,猛然抬头,看着文君妹妹,文君妹妹端正的鼻梁上面,一双秀目,认真地看着他,等待回答。从那双认真的眼光中,沈剑农发现眼前这个少女已经不再是那个缠着她叽叽喳喳的青梅竹马,似乎有些看不懂的情绪酝酿着!沈剑农略带几分激动地凝望着文君妹妹。

    “去那里?”沈剑农疑惑的问道。

    “到工厂去!到农村去!他们马上就要出发。”

    杨文君说得很兴奋,一双晶亮的眼睛珍珠般地闪耀着,好像她憧憬过多日的,那些未必能实现的美梦和幻想,都有可能如愿以偿似的。她渴望和派到工厂和农村去的同学一样,去参加工人的罢工,农民的运动,参加各种革命斗争,到工厂去帮助工人,到农村去帮助农民,去拯救那些命运悲惨的穷人,过那种充满浪漫色彩的革命生活……

    杨文君看到一直和自己无话不谈的青梅竹马——沈剑农一直没有回答她的话,少女明澈的520小说就变得暗涩了。

    杨文君的心情忽然又变回忧郁不安,茫然地自语着:“你一定又说我年轻不懂事,不让我去……其实我也去不了……”

    说道这里,她警觉的不说了。她知道组织的纪律。

    沈剑农英俊的脸上,表情没有什么变化,文君妹妹的心事,他已经猜透了,但他并不急于插话。住在一个屋檐下,他总能知道一些父亲和杨文君从事的事。

    “剑农哥哥,我们班上走了三个,最近还要走……我多么希望你也能参加我们……”

    杨文君吞吞吐吐的说。

    沈剑农也皱起眉头不说话。

    等了一会儿以后,只见杨文君小蛮腰一扭,坐姿也是一变,两条美腿轻巧地一斜,将两只美脚向座位底下挪了一小步,修长的双腿几乎全都暴露在外,大腿和小腿上的肌肉都是如此的均匀,真是多一分则太肥,少一分则太瘦,闪亮的高跟鞋更是诱人遐思。她然后又轻轻地一抬脚,把两只高跟鞋提到了离地一两寸远的半空,紧接着,她那双美脚的姿态告诉我她的脚趾头在鞋里蠕动了一两下,随着高跟敲击地面“嗒”的一声轻响,她圆润的脚后跟便脱了出来,她的脚跟很灵巧,肉垫紧紧的,边上居然没有一丁点的死皮和老茧,十分细腻,同时,她那线条流畅的脚弓也展现在我眼前,漂亮的弧形充满吸引力。然后只见她把高跟鞋的后边沿轻轻压在脚后跟底下,以撑在地上的鞋跟为支点,小心地慢慢晃着脚腕,还悬在空中的脚尖也随着晃啊晃的,别有一种妖媚的味道。

    沈剑农看得吞咽下一口唾沫,赶紧掩饰着说道:“希望总是有的。但是希望不是幻想。”

    杨文君看了看沈剑农,又把目光投向那星光闪烁的黄浦江。

    她不太满意沈剑农这种抽象的回答。她觉得自己向往的是纯真的理想,是忠贞的革命,是美丽的新生活,而不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杨文君很想青梅竹马的沈剑农能和她一样的想法。

    她在无意识的晃着美丽的脚,晃了一会之后,她慢慢地将鞋的脚掌部分放落到了地上,拱了拱脚背,把整只脚的重心慢慢地挪到了脚掌上去,然后把两只圆润的脚后跟一抬一抬地,在高跟鞋的后跟上穿进脱出,玩得无聊极了,也是性感极了,直动得沈剑农心中痒痒的,有一种说不清的快感。

    “怎么样?参加我们吗?剑农哥哥。”杨文君撒娇问道。

    杨文君慢慢地把脚跟重新装到鞋里,两脚并拢踮了一下地面,接着两条小腿一交叉,脚踝一转,又从鞋里脱出半拉脚丫子来,比刚才露出更多,她右脚的脚心正好对着沈剑农这边,只见她脚底的那条筋绷得紧紧的,高度透明的薄薄的白色真丝长袜使她脚心的皮肤显得特别白皙细嫩,透过丝袜依稀可以看到皮肤下面那几根纤细的静脉,让人恨不得马上伸手狠狠挠一把,接下去,只见她把右脚脚踝转过来转过去,光滑的脚踝洁白无暇,脚趾很匀称,像精致的雕刻,脚上那只尖尖细细的高跟鞋也跟着扭过来扭过去的,好象在不断地向沈剑农招唤,让沈剑农如醉如痴。我突然忍不住好想抱住她,拉下她的真丝长袜,褪下她的小内内,我好想将她的长袜及窄小的小内内褪到膝盖,沈剑农好想一直摸到她穿着黑色高跟鞋的小脚上。沈剑农好想取下了她的鞋子,玩弄起她秀气的脚。

    “我考虑一下再回答你吧。”

    美色当前,沈剑农实在无法直接拒绝,终于给了杨文君一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