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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树立郁瑾尘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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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王府。

    猎王高座在前厅的主位上,听着下面人的回报,脸色越发的凝重暗沉。最后挥了挥手,来人退下。

    旁边的参事上前,“猎王,那冥苍翔想与您合作,这先用的是缓兵之计,再就是借刀杀人啊。”

    “这个本王自是知道。”

    参事又道,“但是依目前的情况来看,也只能答应他,先铲除掉二皇子这颗眼中钉要紧!属下得到消息,皇上的身体越来越不济了,咱们要提前做好准备才行,免得被二皇子先发制人。”

    “本王会不急吗?可那小子的十二宫也不是吃素的啊,万一把他逼急了直接造反,那本王也未必会有胜算。”

    “呵呵,”参事笃定一笑,“所以,咱们要与翔王合作,先下手为强!至于以后的事,只要猎王您夺了逍云的江山,还怕会受制于他人吗?”

    猎王想了想,缓缓点头,“不错,郁瑾尘一日不除,终是本王的一块心病!”

    参事随即道,“属下派人回复翔王。”

    “嗯。”

    这时,云晴带着尚梅气鼓鼓的走了进来,“父王,您要替女儿做主啊!”

    见到女儿,猎王的面色缓和几分,笑了笑,“谁又惹了我的宝贝女儿了?”

    “哼,还不都是那个二皇子!”云晴走过去,拉着猎王的手臂,抱怨道,“听说他回来了,女儿本来是好听去探望,谁知道竟然被他底下的奴才给撵了出来!”

    “竟有此事!他们真是好大的胆子啊,敢对我的宝贝女儿如此无理!”猎王喝过之后,赶紧安抚下云晴,“晴儿放心,父王一定会替你讨回公道的。”

    “父王,你不知道,二皇子又把那个女人带回来了!”

    “谁?”猎王一时没反应过来。

    “还能有谁,当然是皓月朝的那个翔王妃嘛!”提到这个,云晴的语气就不觉有些泛酸,“她还真是不要脸啊,身为王妃还不守妇道,竟然都到云逍国来勾引男人了。”

    “哦?”猎王咪起眼睛,沉吟片刻,又朝云晴笑着说,“晴儿,父王问你,你是不是喜欢二皇子?”

    云晴也不羞怯,大方承认道,“没错!女儿是喜欢他,在逍云国,还没有哪个男人能如他这般俊美又武功高强!女儿将来要嫁的,就是这样的男人!”

    “呵呵,”猎王莫测一笑,“既然如此,那父王就成全你。”

    “什么?父王,你说什么?”云晴喜出望外,抓着猎王的胳膊不停撒娇的摇晃着,“父王,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愿意让我嫁给二皇子?”猎王与郁瑾尘是宿敌,云晴自是清楚。她虽然喜欢郁瑾尘,但是也明白父王不会轻易答应让她嫁给他的。所以,他这会的突然允诺倒让她感到大大的意外。

    “当然,父王何时骗过你啊。”猎王慈爱的拍了拍她的手,“晴儿啊,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开开心心等着嫁人吧。”

    “啊!谢谢父王!”云晴激动的抱住了猎王,只要父王开口了,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因为在逍云朝,她父王说的话就如同圣旨!她带着尚梅迫不急待的往外走,要成亲的话,需要筹备的事宜实在太多,她要马上安排才行。

    “猎王,”参事疑惑的问道,“您真要将郡主嫁给郁瑾尘吗?”

    猎王阴森一笑,“哼哼,让二皇子做本王的女婿,有何不好啊?”

    参事迟疑了下,“属下不懂。”

    “如果本王把唯一的掌上明珠嫁给了郁瑾尘,那么,谁还会说本王要谋朝篡位啊?而且,本王根本就不相信那个活阎罗,万一最终失败了,他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本王身上,本王岂不是百口莫辩?”

    参事总算明白过来,可猎王疼爱这个女儿是出了名的,把她嫁给郁瑾尘,等于羊入虎口。他不无担心的说,“那么郡主她……”

    猎王倏地垂下精眸,“做大事的人,岂能妇人之仁!如果能助我完成大业,我想晴儿也不会反对吧。”

    “……猎王说得是。”参事心里一阵阵犯寒,都说郁瑾尘走火入魔杀人不眨眼,可是眼前的猎王竟连亲生女儿的安危都不顾及,若论其狠,不逊半分。

    这几日,郁瑾尘体内不停冲撞的几股真气,也似乎渐渐导向了正轨。但是内力依旧处于随时都会消散的状态,无法凝聚在一起。但他的伤恢复得极快,完全可以用神速来形容,连懂些皮毛医术的林乐儿都看出了他是异常强悍的体质。依这种恐惧的体质,今后受再重的伤,只要还能剩下一口气,就会在最短时间内再次活蹦乱跳的。

    “小姐,这是八宫宫主的飞鹰传书。”阿轲将一个小小的竹筒递给了林乐儿。

    十二宫之间的联系全部都是由训练有素的赤腹鹰传递书信,不但速度极快,而且不易被捕捉,安全度极高。江湖上,也只有十二宫的传信飞鹰可以做到万无一失。

    林乐儿打开一看,“冥苍翔联系猎王了?”她随手将信交给了阿轲,喃喃的说,“看样子,他是想除掉尘了。”

    阿轲认同的点头,“没错,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办?”

    林乐儿想了想,说,“冥苍翔毕竟身在皓月朝,想做什么也是鞭长莫急,都需要通过猎王。我们现在首要防的就是他,冥苍翔知道尘现在的状况,他也马上就会知道,到时候,准会拿他的走火入魔来说事。”她倏地一笑,亮晶晶的大眼睛里闪过一道精光,“不就是形象问题嘛,咱们给尘来个包装不就好了嘛。”

    “包装?”阿轲对这个新兴名词表示不解。

    “就是树立尘的高大形象,为他赢得百姓的支持。”林乐儿详细的解释说,“在我们老家啊有一个小岛国,那里的制度很新奇的,地方父母官都是由那里的百姓投票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当官的人,就会千方百计的去讨好和拉拢百姓,让他们来选自己。”

    她扭头看着阿轲,笑笑说,“你听过一句没有,君主如舟,百姓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意思就是说,什么铁腕政权通通都不好使,只有百姓才具有真正强大的力量。所以,我们现在要替尘抓住的,就是百姓的心。到那时,猎王他再厉害,不过也就是个谋朝篡位,徒留骂名的笨蛋而已。”

    阿轲怔怔的看着她,纵然如她这般喜怒无形于色之人,也不免露出惊讶的表情。她知道她很特别,做事情的方法也很奇特,但想不到的是,她连这些仕途之道都能如此精通!这真的只是南风府的二小姐吗?

    无视她的讶异,林乐儿拉着阿轲坐到书案前,“来,我说你写,咱们好好拟定一个计划。”

    一个时辰后,改变郁瑾尘形象的计划总算初具雏形。林乐儿高兴的说,“好了,咱们明天就开始照着计划实施!”

    “嗯,”不知不觉,阿轲也感染到了她的斗志。原来是一尘不变的需要靠实力解决的问题,经过她的安排,竟会变得十分有趣,这倒让阿轲感到新奇和期待。

    翌日。

    一阵阵吵杂声,让郁瑾尘有些不悦的拧起了眉。似乎,在此时的他看来,这里是他的房间,就只能是他的。这些突然出现在这里的人,完全是擅闯者,这让他很不高兴。或许,他只需要要用一种方法,就可以让这里安静下来……

    “尘,过来啦,试试这件衣服。”

    林乐儿拿着一身白色的长衫走过来,身后的丫鬟们立即退了出去。

    “我们一致认为,你穿这件一定好看。”她满意的笑笑,然后自顾自地动手解开他身上的衣服。

    郁瑾尘近距离的看着她,嗅着她身上的清淡幽香,嘴角微微上扬。学着她的样子,开始解开她身上的衣服。

    “喂!”林乐儿又好气又好笑,“现在不是要你学啦,你只要乖乖站在这里就好。”

    郁瑾尘眨了眨眸,听话的放下手,任她脱去身上的长衫,然后换上了他从来都不喜欢的白色长衫。

    这件白衫看似普通,却是出自江湖上人称第一绣娘的孙三娘之手,价值千两也不为过。在袖口和衣襟的地方,又绣上了几朵浅淡的粉色梅花花瓣,区别于纯白色本身的素净,看上去典雅又别致。

    一身白衫的郁瑾尘,没有平时的妖孽气,俊美到好似从天而降的仙人,完美得简直就是没地方说理去。有些慵懒,迷离,清冷的神情,更是令此刻的他具有夺魂慑魄的魔力。

    林乐儿咽了咽口水,不敢相信自己到现在还会被他的美色所迷惑。怪只怪,自己定力不够啊。

    她无意识的低喃,“真搞不懂,你这家伙dna怎么那么好?穿什么都跟画报美男似的,真是让人又羡慕又嫉妒。”

    这样的郁瑾尘一出场,同样也得到了别苑内所有异性的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