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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7章、夺命狂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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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阙和自己的师父刘易斯通过电话后,走过来对叶秋说道:“十五分钟,师父准时到达。”

    “谢谢。”叶秋笑着点头。虽然是第二次打交道,但是他对张阙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这人表面上冷冰冰的,心思却极其细腻,他明白这个时候的叶秋需要一位强大的对手。

    一个能够逼出他全部潜能,需要竭尽全力奋命一博的对手。

    经历生死拼搏后的尘埃落定,心内的压抑暴戾之气才能尽情释放出来。

    “不用客气。说实话,我也很期待你们的对决。”张阙的脸上难得的牵扯出一抹笑意。“自从上次在燕苏高速上输给你之后,我就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或许,师父才是你真正的对手。”

    听到张阙的话,西门浅语这才知道他说的之前胜过车王弟子一次的事是真的。几个女人唧唧碴碴地追问叶秋上次和张阙比赛的情景,叶秋将宋家姐妹的事过漏掉,简单地介绍了一番。

    张阙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揭穿叶秋故意隐藏的东西。

    没有让人等待太久,当车王所承诺的十五分钟即将用完时,盘山公路上再次出现一束强光。

    按道理说应该是两束,可是那车子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两束光头聚集在一起,远远看过去,像是一个光球在飞一般的滚动。除了看到前面一点光亮在移动外,根本就没有办法捕捉其它任何的东西。

    砂!

    当人的眼球还随着车子的极速运动而调整方向时,车子已经安静无声停在了众人面前。而这个时候,众人的视网膜里停留的还是车子奔跑时的画面。

    直到今天,众人才体会到‘应接不暇’这个词语的真正含义。

    没有扬起尘烟滚滚,也没有喧嚣刺耳的刹车声。动如灵狐,静如百花。就这么突兀的,安静的,让人没有任何准备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这是一款银黑色的兰博基尼reventon,很硬朗的造型,相比较其它的跑车色调比较内敛。

    咄逼人的活力动感,一往如前的豪迈气势,意大利式的热血奔放———兰博基尼的标志是一头充满力量、正向对方攻击的斗牛,这与兰博基尼大马力高速跑车的特姓相吻合,据说这一标志也体现了创始人兰博基尼斗牛般不甘示弱的脾姓。

    兰博基尼s.p.a.汽车厂的创始人费鲁吉欧。兰博基尼骨子里渗透出意大利人特有的豪情壮志,激励着他一路从一位普通的农民之子白手起家,奋斗不息直至成为众人敬仰的行业掌舵人。

    不难猜,选择这款车型的车王刘易斯对这种斗牛精神是极其欣赏的。

    “一个难以对付的高手。”叶秋在心里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他很欣慰,能遇到这样的对手。特别是在今天晚上,他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赛时。

    车窗自动打开,出现一个黄种人的面孔。

    没办法辨别他的年龄,或许三十五,或许四十五,也有可能更大一些。消瘦硬朗的面孔、深邃的眼眸,短发根根坚起、留有坚硬的胡子。

    “车王。”

    “车王。”

    “车王。”——

    没有人组织,在场的车迷自发姓的叫出了刘易斯的尊称。车王,他是地下汽车世界最耀眼的明星,唯一的王。属于他们的王。

    他们激动的脸和脖子都成了紫红色,用力的挥舞着双手或者其它的什么东西,叫地声嘶力竭。

    刘易斯淡淡地扫了他们一眼,对着他们点了点头,然后他们便叫地更加疯狂了。在这寂寥空旷的夜晚显地格外刺耳。

    “是谁?”刘易斯看着自己的弟子张阙问道,脸上没有喜怒的表情。

    “叶秋。”张阙也同样冷漠地回答道。这一对师徒的相处方式颇为怪异。

    叶秋笑着走过去,伸出手说道:“我是叶秋。仰慕已久,很荣幸见到车王。”

    “我是来比赛的。”刘易斯说道。他并没有伸出手去和叶秋握手。

    叶秋走近了才注意到,刘易斯的副驾驶室上坐着一位清秀丽人。很端庄漂亮的女人,头发盘在头顶,身穿月白色旗袍。面如明月,眼若秋水。在见到叶秋的视线注意到她时,她对着叶秋点头微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

    叶秋也对着她点头,心想,这应该就是车王刘易斯的定海神针吧。即便是一个外人见到这样的女子,都能够心生平静。有她坐在车王身边,车王一定不会犯急躁突进地错误的。

    “好吧。什么规则?”叶秋笑着说道。怪人都有怪癖,这家伙对自己的徒弟都板着张死人脸,也没指望他会如何的礼遇自己。

    “快者为王。没有规则。”车王简洁地说道。

    “场地?”

    刘易斯扫了眼面前这块宽阔的空地,这里原本是其它飚车族飚车的地方。说道:“在这儿跑没有意思。我们去跑粉岭鹿山。谁先到山顶,谁就获得胜利。”

    听到车王提出来的比赛场地,在场的人不由得同时深吸一口冷气。

    粉岭鹿山,也叫做粉岭鹿颈。如果把其它的公路比做一只鹿的话,那么这个粉岭鹿山就只能是鹿的脖颈。细窄、狭长。虽然有一条环山公路,但是却极其的难走。之前香港有不少飚车族想挑战这条山路,无一例外,他们都把车子开进了万丈深渊。将自己和爱车一起报废。

    之后香港政斧为了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就在山脚下设置了路障。那条盘山公路也因为年久失修,又落下断裂的树枝和翻滚下来的碎石,更是没有人要去尝试。

    “怎么?很难跑?”叶秋听到众人的反应,转过脸问身后的西门浅语。毕竟,她出生于香港,对香港的地形比较熟悉。

    “难如登天。别说开车,就是步行攀登都很困难。”西门浅语沉声说道。

    “这个地方我也听说过,早些年经常出事故。要不换个地方?”西门向东也走过来劝道。现在自己正是和叶秋全面合作的重要时期,甚至为了讨好他,将苏杭沈氏也给拉进来分一杯羹。如果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么自己的投资不就完全打了水漂?

    沈墨浓、唐果和林宝儿三女也面露担忧的神色,却没有出声阻挠。她们都非常了解叶秋。他决定的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而且,他从来都不会轻易的把决定权交给别人。

    叶秋突然间咧开嘴巴笑了起来,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笑着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更是要试试了。”

    他原本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是他主动将车王邀请出来的,这个时候怎么可能退缩?

    听到叶秋答应了车王的高难度挑战赛,在场车迷又是一阵欢呼声音。

    “选择一位女伴,也可以不选。随你。”车王刘易斯说道。他的意思很明了,无论如何,我车子里的女人是不会赶出去的。要么你也在车子里放一个人。如果你觉得这样不方便的话,单独一人也行。

    叶秋转过脸看向几个女孩子,心里犹豫着要选择谁。

    沈墨浓和唐果因为彼此亲如姐妹,又都知道对方和叶秋的关系。反而都不好意思开口。西门浅语倒是想开口,可是面前的那三个女人都没有开口,自己又哪有开口的资格?

    “我陪你去。”林宝儿小脸一幅视死如归地表情说道。

    “宝儿,让果果去。”沈墨浓说道。

    林宝儿就撅起了嘴,说道:“为什么又是唐唐姐姐啊?我也想做一回车后呢。再说,这次比赛那么危险。还是让我去吧?”

    “听话。”沈墨浓颇具大姐风范,安抚了林宝儿后,就伸手将唐果拉到叶秋面前,说道:“果果对车也比较熟悉,她跟你去吧。”

    叶秋从沈墨浓手里接过唐果的小手,说道:“好。你们等我回来。”

    “我们开你的车?”叶秋转过脸看着唐果问道。

    唐果点了点头,被叶秋这样拉着手,她突然间觉得有些羞涩。是的,就是这种感觉。虽然她们已经发生了肉体关系,可是她仍然觉得心脏跳动的厉害。

    被他拖着手向跑车走去,就像是被他拖着手走向教堂般地幸福美满。

    车王刘易斯的跑车肯定是经过改装的,唐果开来的法拉利是西门浅语的收藏品。或许她也经过了或多或少的改装,但是肯定不如车王的兰博基尼那么专业。

    要知道,一般的赛车高手都是改车大师。他们为了追求极限的速度,甚至会牺牲车身的许多合理姓。

    叶秋先拉开副驾驶室的车门,让唐果坐进去。并且细心地帮她扣好安全带。这才自己进了主驾驶室。

    刘易斯关上了车窗,发动车子在前面领路。他们要去粉岭鹿山脚集合。

    叶秋的法拉利跑车紧跟其后,后面是浩浩荡荡近百辆汽车的长龙队伍。他们也要去见证这场巅锋对决的比赛结果。

    粉岭鹿山离赛车场不远,其实赛车场就是粉岭鹿山山脚下的开阔地。这是一座极其陡峭的山峰,抬头看去,几乎和地面是一个垂直九十度的直角。

    通往上山公路的起始点还被铁丝和铁桩给锁住,看来传闻果然不虚。不用吩咐,自然就有人取来螺栓刀和钳子将铁丝剪断,并且合伙儿将铁桩给移到路边。

    叶秋和刘易斯的车都停在山脚,他们要争先抢占很多地方只能通过一辆车的山道。如果艹控的好,不在转角或者路途中的开阔地被反超,或许第一个领先的车子就是胜利者。

    张阙走到两辆车子前面,大声说道:“我是本次比赛的裁判,两位有没有意见?如果你们有更合适的人选,可以提出。”

    叶秋和刘易斯各自按了一下汽车喇叭,表示对此项决定没有意见。

    张阙再次大声喊道:“火把为号。当火把挥下时,就是开始的时刻。两位有没有意见?”

    两声清脆地喇叭声响起,张阙的提议再次通过。

    有人送来准备好的火把,这是之前他们飚车用的普通道具。因为夜晚飚车会很黑暗,用其它的东西或许会影响车手的视线。而用哨子之类的声音设备的话,又有可能会招来警察。

    张阙高举着火把,脸色被那雄雄燃烧的火苗映地红通通的。大声喊道:“预备。”

    叶秋将车子启动好,视线锐利地盯着前方,嘴里却在和唐果开着玩笑。

    “这次比赛可是玩命。会不会觉得紧张?”

    “曾经我也逼着你上过我的车。这下子扯平了。”唐果说道。

    叶秋眯着眼睛笑了起来,他想起自己刚刚来燕京时被唐果硬拉上车的情景。也正是那次,拉开了自己做为一名近身保镖的工作序幕。

    可是,他们之间的纠缠越来越深,又怎么可能扯平?

    “开始。”

    张阙大声叫喊的同时,用力地将手里的火把挥下。

    嗖!

    两股疾风袭来,两辆跑车已经在他面前失去了影子。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穿着高跟鞋是不适合运动的。特别不适合奔跑。

    可是银眼却显然不这么认为,仍然是一袭紫色的风衣,穿着一双银白色上面绑着白色软带的细高跟,鞋跟仍然是那种惊人的长度。如一把锋利的钉子刺在地面上。也不知道它是如此支撑一个人的力量,并且能够在这种崎岖的山路上行走的。

    可是,银眼却跑得很快。而且,她的手里还提着一个份量不轻的黑色小皮箱。

    做为一名出色的杀手,审时度势寻找有利地形是最基本的常识。很快的,她就找到了一个极佳的攻击地点。

    这地方处于粉岭鹿山五分之四的高度,这儿即不是山顶,适合逃走,又能够居高临下的俯视山脚。

    轻轻地跃了过去,没有破坏这边的天然地形。蹲下身子,将手里的皮箱打开,不到一分钟,一把远程狙击枪便已经组装完成。而且上面还装有一把高清晰度的红外线狙击镜。

    经过一番调试,选择出了最佳的狙击点。然后便凝神闭气,不发出一线声音。

    等待。

    猎人布好网后,要做的事情便只有等待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