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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利字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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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秦帝国建立的消息,像风一样刮过了山川河流,刮到了草原。草原部落的头头都变了脸色。吕布是什么人,是一个疯狂的刽子手,从他执掌并州的那一天起,他就疯狂的屠杀不服从他的人。如今羌人已经彻底归附了大秦,乌丸人和乌桓人也成为了附庸,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成为大秦的一部分。

    匈奴人选择了迁移,鲜卑也没有了当年的风光,他们一部甚至迁移到了贝加尔湖一带,宁可承受寒冷的摧残,也不愿意面对秦军的铁骑。所有人都在密切注视着吕布的动静。

    吕布并不急着搞什么扩充。现在的地盘还没有彻底弄好呢,他有什么资本进行扩充?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建设和打击各诸侯的残余力量上。

    孙权和他的亲族,以及刘备手下的几个大臣,还有他的家眷都被关在大牢里。南方的大族基本上都选择了归顺,像张家、蒯家等等等等。就连二乔的岳父亲,也喜滋滋的承认了吕布这个女婿,举家搬到长安,在理藩院担任了一个不小的,但没有多大实权的官职。

    吕布对门阀的要求很严格,你们做生意赚钱我支持,你们要是敢霸占土地,剥削百姓,别怪我不客气。他用近乎强硬的手段,强行从门阀手中购买土地,分给百姓。一些精明的门阀,已经意识到了吕布的底线,根本不去触及。高高兴兴的卖出了土地,用得到地钱财做生意,办工厂,甚至组建船队出海做生意。对于这样的人,吕布很宽容,并没有购买他们全部的土地,给他们留下了不小的庄园。有些死硬派。选择和朝廷对抗,藏匿土地的数量。甚至聚众闹事,这些人遭受了吕布疯狂的打击,满门抄斩,家财充公,土地分给人民。吕布这种分化对待的策略,取得了巨大地成效。南方门阀势力,迅速崩溃。再也不复当年的威势。

    吕布地用意很简单,农民最大的要求,就是能吃饱,穿暖,只要满足了他们这个愿望,即使有些跳梁小丑,也是臭水沟里的泥鳅,翻不起多大的浪。根本不用放在心上。解决了农民糊口的问题。剩下的事情也简单了。只要保证土地不过度集中,让那些门阀们拥有一定的土地,建立庄园,也无所谓。毕竟此时还离不开他们地支持,总不能一下子把那些人都扫平。更为关键的是,中国人的土地观念很强。对于一些人来说,即使商业再赚钱,也没有土地来的实在,你总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吧?

    为了保证汉人的血勇之气,吕布下旨鼓励各地兴建武馆,以极其低廉的费用,教导平民百姓习武。闲时为民,战时为兵。一旦到了需要的时候,他平白可以多上数百万人马。他可不怕百姓造反,能吃饱。能穿暖。还有什么必要非得冒着掉脑袋地危险造反呢?

    吕布虽然暂时无心对外用兵,但不代表他会放松对外敌的骚扰。他从后世某个海上强国那里取经。给商人颁发劫掠证,允许劫夺除本国以外的所有国家商队。反正退伍的老兵不少,北地又民风剽悍,正好让他们和贪婪的商人组合在一起,骚扰敌对势力。当然了,劫掠队每年要少交一定的金银,总不能让朝廷白给你发证,更何况朝廷也没有余粮啊!

    糜芳是一个没有太大本事,但不甘于寂寞地人,他利用国戚的身份,很轻松的为自己弄了一份劫掠证。在吕布的默许下,他又征集了一只三百人的,绝大多数由退伍兵组成的劫夺队,又费尽心思,硬是从程昱那里弄来了批文,从军械所弄来了一批准备淘汰的,秦军轻骑兵的制式装备。虽然是淘汰品,但并不代表这些装备已经不堪使用,相反,这些装备还很新。只不过秦军又研制出更精良的甲胄,所以才对大约一万名轻骑兵进行换装,检验新式装备的效果。他们换下地兵器盔甲,有相当一部分是要回炉重炼地。

    糜芳仔细考虑了很久,觉得还是不放心,用想方设法的从各地弄来一批良马,又和几个纨绔子弟联合,找到了十几个曾经在大漠生活过地人做向导,这才意气风发的出发了。

    不得不说,糜芳还是从行伍中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他和几个纨绔子弟的部队足有二千人之众,这么一只部队的目标无疑是很大的。为了保证隐蔽,他下令各纨绔子弟各自为战,每十五天,到一处会合。他们在秦军最北方的一处要塞做了最后的休整,这才开始行动,深入大漠。

    糜芳率领三百轻骑,一阵狂奔,足足赶了五天的路程,却什么都没有捞到,大漠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荒凉,这让他有些恼火。他用马刀点着向导的鼻子吼道:“你是怎么回事?已经五天了,我们起码深入大漠一千里,怎么什么都没有?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向导苦笑道:“掌柜的,你让我做向导,我自然尽心尽力。可关键是陛下太厉害了,他将胡人都驱赶到大漠深处。要想找到百十人的小部落,不是那么容易的,要有耐心才成。”

    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骑手看了看远方,淡淡的道:“掌柜的,我们应该派出侦骑了。要不然,一帮轰的四处乱撞,大漠这么大,恐怕连根鸟毛都捞不到。”

    糜芳有些恼怒的看了一眼向导,随即派出了一百名骑士,二人一组,进行侦察,自己则和其他的骑士就地休息,补充体力。

    一行人在大漠上草草休息了一阵,众骑士纷纷赶了回来,绝大多数都一无所获。有两组倒是发现了目标,但那头羊实在是太大了,大得让他吃不下去,那是足有三千多人的大部落。糜芳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他不笨,他心里清楚,自己不是吕布。用一只勉强可以称得上军队地骑兵,去迎战超过自己十倍的敌人。这是自去灭亡的举动,更何况对方还是以骑射而著称的胡人。

    其中的一组骑士却显得十分兴奋,年岁较轻的一个骑手笑道:“掌柜的,我们发现了一只几十人地小部落,似乎是一个家族,财货不是很多,大概有百十头牛。三五百只羊,还有数十匹马。”

    糜芳狠狠的将嚼烂地草吐了出去,随即道:“蚂蚱再小,也是肉啊!上马,收拾那个部族。哼哼,有部落就有女人,老子已经憋了好几天了。”

    随行的骑士一起放肆的大笑,他们都是粗人。虽然有不少人曾经当过兵,但退伍后,没有了军纪的束缚,对象又是大秦的敌人,他们何乐而不为呢?

    卡其氏是一个小家族,族长曼阿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虽然当年也曾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和檀石魁大王横扫中原,抢掠汉人地财帛和子女,但他现在已经老了,只能坐在车上,看着自己的子女放牧,享受逗弄孙子的乐趣了。他有些时候真的很不明白,那些汉人怎么又变得凶狠了?他们居然让魁头大王和曼骞大王选择了迁移,原本声威赫赫的鲜卑现在变得十分没落。甚至连一些比较强大的部族也被连根拔起。这让他有说不出的烦恼。说实话,老曼阿真想在跨上战马。杀到汉人的土地上。尝尝水灵灵地汉人女子的滋味。

    正在老头子在回忆当年的辉煌,想入非非的时候。他的大儿子忽然满身鲜血,骑着一匹快马奔了回来,一道深深的刀伤,从左肩,一直延伸到右肋。看到父亲,他再也支持不住,一下子就跌落下马。

    老曼阿急忙冲上去,将儿子拉到怀里,急匆匆地询问道:“怎么回事,你怎么伤成这样?”随即冲着毡房喊道:“快来人……”

    奄奄一息的壮汉猛的拉住了老曼阿的衣襟,脸色铁青,喃喃的道:“汉人……汉人的骑兵……”话音未落,他就脑袋一歪,断了气,眼睛还不甘的圆睁着。

    老曼阿惊呆了,他知道大儿子的本事,在鲜卑族中,也是难得的好手。可他居然伤得这么重,难道汉人又杀过来了吗?这里离汉人的边境线可是有上千里地路程啊。来不及多想,数百骑兵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他们很分散,呈倒三角形状,两翼靠前,对这一片毡房展开了包围。

    深深地吸了口气,老曼阿知道今天的事情不会善了了。他知道汉人军队地习惯,所过之处,寸草不生——这和他们入侵的习惯一模一样。他抽出了从他成年那天起就随身携带,曾沾染了无数汉人鲜血的马刀,猛的站了起来,抓住大儿子的战马,一下子跳了上去。可还没有等他催动战马,一只羽箭就射进了他的胸膛……

    糜芳和手下的掠私骑士娴熟的挥舞着马刀,带走一颗颗头颅。当然,他们的目标只锁定在男人身上,对于女人,只是让她们失去战斗力。

    解决了碍眼的人以后,糜芳迫不及待的跳下马,向早就看好的猎物扑去。不理会少女的哀求,拖着她进了帐篷。其他的骑士也都纷纷寻找目标,因为狼多肉少,所以都是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服侍”一个女人。这对于胡人来说,是血腥和暴虐之夜,对于大秦来说,确实报复和扩张的开始。

    吕布不会在乎这些事,即使知道了,他也只会一笑了之,劫掠队毕竟不是军队,他无法用军队那么严格的军纪要求他们。更何况,那些胡人当年哟是如何欺凌汉人的?他这只是在报复罢了。更关键的是,忙于内政改革的吕布还没有时间理会境外的事务。他已经被国内的一小撮跳梁小丑吸引了。他知道,再次打击门阀、世族的机会来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