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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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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6章三个条件

    女人对于建功立业、名垂千古的诱惑抵抗力终究要强一些,杨凌一番花言巧语,换作一位好大喜功的君主早就喜出望外了,可银琦反而一脸的警惕,杨凌见此情景也紧张起来。

    政治婚姻在古代乃至近代,无论中外都事属寻常,而当事者也鲜有以之为怪的。事实上在那个普通百姓家也是先入洞房、然后恋爱的时代,这种婚姻的稳固程度、幸福比例反而更高一些。在家族利益高于一切的时代,做为两股力量缔结象征的联姻,还因之蒙上了某种神圣的面纱。

    客观地说,即便抛开双方的身份和联姻的长远利益,仅以杨凌、银琦两个人的个人条件来说,也不失为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其实很琦倾心于‘杨英’,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杨英’只是一个弓马嫡娴熟的普通牧民,做为身系全族那么多重大责任的首领,银琦还会那么痛快的确定和他的婚姻么?

    然而杨凌却很不适应这种婚姻方式,他觉的这对银琦、对他自已,都是一种不公正的行为。以这种方式来结合,杨凌总觉的是对感情的一种亵渎,有种本能的排斥。然而他现在是逼上梁山了。现在人家的老公忽然变成了自已的老婆,这件事岂是解释两句就可以化解的?

    再者,不管是接下来向皇帝摊牌、求准开疆拓土,还是将来与蒙古部落一起向北方进发,征服北方那些大大小小的鞑靼汗国,都离不了现在已成为草原之主的朵颜部落的配合。

    如果不以联姻方式把两股势力的利益合成一体,使两家无分彼此、同进共退,试问羞怒于红娘子女扮男装利用了她的银琦,还肯相信杨凌的话?还会帮助杨凌对朝廷施加压力?还会顺从他地意思。让出辽东土地、搬往斡难河、不遗余力地配合他建造辽东工业基地、建设北大荒粮仓、稳定大草原、配合他组建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征服北方,抢在罗斯公国东征之前占有西伯利亚?

    所有的一切,如今都系在一场婚姻上,意义不在于婚姻本身,而在于它可以让双方把对方的利益看成自已的利益并为之行动。当今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兼西班牙国王,欧洲最大政治集团的领导者,就诞生于父祖两代的政治婚姻;罗斯公国从一个欧洲三流小国地位陡然飚升,得益于伊凡三世迎娶了欧洲皇族血统最纯正地索菲亚公主。杨凌的大明北拓。看来也不得不走上这一步了。

    只不过比较荒唐的是,那些势力的联盟,一开始就是明明白白的并弱为强,对外吞并和扩张,是联起手来打别人。而杨凌打银琦的主意,却是为了增强自已的筹码,给自已准备为之扩张疆土而奋斗的大明施加压力,是先联合外人解决内部。然后再为了内部去向外扩张。

    不这样又怎么办呢?没有足够地专断之权就不可能在远离大明的地方开疆拓土。朝野安于现状,唯务休息,满脑子不欲疲中国以事外蕃的臣属们太多了。要想说服这些腐儒主动发动战争其难度不亚于登天。再加上皇权的强大……,不借助外力,要实现这一梦想何其难也。

    杨凌曾经用过各种方法。寻找与不同势力集团的利益共同点与之结盟,内廷、外廷、地方势力、江南士族,现在,不得不用这种特殊地方式。谋求与关外部落的结盟。

    入乡随俗吧,杨凌在心里苦笑一声:我在改变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何尝不是也在改变着我?

    杨凌缓缓开口道:“第一件事,比较简单。”

    “什么事?”银琦两只眼睛瞪着铜铃一般,两只小手攥成了拳头,脊背紧张地弓了起来,身子微微前倾着。

    “鞑靼草原至少有十二座以上的板升城。大的三万多人,小地四五千人。那里大多数都是汉人奴隶,由少数鞑靼人和汉人首领管理,让他们在一些沿河流域开垦土地、种植庄稼。这些人加起来有十多万人,全都是饱受欺凌的汉人。

    现在那些板升城主见鞑靼大势已去,必然会向女王投效,希望得到你的庇护。我的第一个条件是,你先稳住他们,以防他们趁现在草原失去控制的机会携财潜逃。待到你的军队开进鞑鞑草原全面接收统治之后。你要把这些汉奸一个不漏的全都抓起来。移交大明边军!”

    如果说侵略者该死,帮助侵略者残害同胞的汉奸就该死一万倍!无论古今。这种猪狗不如地畜牲总是最招人痛恨的。杨凌并没有忘了他们,更不会看着他们摇身一变,投靠一个新的主人,继续享用同族的血肉。

    “这个好办,我答应你”,银琦松了口气,立即爽快应道。

    “我还没有说完,那些汉人今后也不可再以奴隶相待,他们愿意回到关内的,放他们离去,愿意留下的,他们开垦的土地,要分给他们做为个人财产,当然,他们是属于你治下的平民,你有权向他们收取粮食做为税赋。”

    “行!”银琦地嘴角牵起一丝轻松地笑意:他不但人长的还不错,心地其实也不坏,嗯……和我杨英哥哥五百年前是一家嘛。

    “第二件事。你该知道,大明卫所自京师往北直至奴儿干,绵延数千里,但是却被朵颜三卫和女真部落割离开来,彼此不能呼应,这在军事上,已经毫无地利可言。就是往来地驿站,都有许多是设立在你们朵颜三卫和女真部落境内,交通、动输极不便利。

    你们的辖地,是因当年靖难时立下功勋,永乐皇帝赏赐给你们居住,并为大明屏障的。如今,你们取代鞑靼成为草原之王,已经不具备朵颜、福余、泰宁三处大明卫所本该具有的职责。那么这三处领地就该物归原主。”

    “交出朵颜三卫的领地?”银琦吃了一惊,脸上微微变色,轻松的笑意也不见了。

    “你不要紧张”,杨凌端起茶来轻轻拨着茶水,若无其事地笑道:“朵颜三卫不过弹丸之地。你往西瞧瞧,跨过卓尔河,天高地阔,一望无边。草原之大数十倍于朵颜三卫。拥有这么大一片土地,还不该交还朵颜三卫?

    再者,你既做了草原之王,偏居于大明领土之内,怎么统辖治下的千百部落?呵呵,我是很公平地,银琦啊,你看。河套平原本来就是我们大明的,我们拿回来;至于辽东三卫的土地,现在你已升格为草原上的可汗,不再担负大明卫所责任了,我才拿回来。根本没占你一点便宜啊。你说是不是?”

    银琦哼了一声,不和他争辩口头之利,她仔细思索了一下双方的各项条件:

    看他方才展示的强大火力,至少阵地战的话。大明军队的武力是难以对抗地;如果大明扶植瓦剌,那么瓦剌恐怕占有的地方也不止现在提出的这些了;打得下来不代表统治得了,自已要想统治鞑靼草原,在政治、军事、经济上还需要大明的支持和配合。

    何况,这里左右以及后翼全是大明的卫所,势必不能作为可汗的驻地所在。一旦自已的大军撤离,此地事实上也就成了大明的势力范围,与其如此。不如示之大方,对以后双方合作更有好处。

    草原上地经济以游牧为主,固定领土的概念极为薄弱,一个地方水草枯竭,毫不犹豫就会弃之不顾迁往他地。逐水草而居的部落,他们眼中最有价值的就是草原。荷兰人能用几颗玻璃珠子从印第安人手中换到曼哈顿岛,并不是印第安人愚蠢,而是在这些狩猎为生的部族人眼中。最有价值地并不是土地本身。

    朵颜三卫的草原。无论是地域大小还是草原的肥沃程度,和鞑靼的地盘根本无法相比。得到整个鞑靼草原,那就象是一个原本穷地只有两个银角子的人,忽然捡到了满满一褡裢的金锞子,原本当成眼珠子的那点财产,现在当然很难再放在心上。

    银琦蹙起秀气的眉毛,仔细盘算了半天,觉的这笔生意还是很划算的,于是很认真地点点头,说道:“好,这一条我也答应你”。

    银琦随即狡黠地一笑,歪着头,斜睨着他道:“不过……我要你先兑现答应我的条件,待我地城池筑成,我才会带领全族迁徒。建城地点,我们也得好好商量一下,共同确定”。

    “那是当然,你不嫁我,这城就没筑的必要了,我安安份份回北京当国公去。要是嫁我,你的城就是我的城,你这女主人当然得满意才成”,杨凌觉的自已很邪恶,有点象个哄小美眉去看金鱼的怪叔叔。

    他呵呵一笑道:“没有问题,悉遵女王之意”。

    “嗯!”银琦满意地点点头,忽然发觉自已其实已经不小了,起码和这个狡猾的大明国公斗智斗勇地进行谈判就没吃什么亏。

    她悄悄直起腰,努力挺起胸膛,瞧见自已胸口那曲线曼妙的凸起,忽然发现其实自已地胸脯也不算小了,她自信十足地道:“说吧,国公地第三个条件是什么?”

    这回换杨凌紧张了,他鬼鬼祟祟地朝外边看了一眼,成绮韵和红娘子还没来呢。杨凌只好硬着头皮道:“呃……,这第三个条件,就是我个人的私事了。瓦剌使者来见我时,带来几个西域、波斯、天竺地绝色舞伎,可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呀,那些丽人我都没有看进眼去,却只喜欢了朵颜部的一个美丽女子,我想……咳咳,向女王要一个女人”。

    银琦的俏脸腾地一下红了,她还是一个未出阁的少女呢,这个杨国公……刚刚夸了他就原形毕露了,男人真没几个好东西!

    银琦晕着脸,忸怩了一下,才鼓起勇气道:“这个……,国公人才出众、位高爵显。能有侍奉于国公身边的机会,我想被你喜欢的女子也会非常开心的。国公喜欢的话,我自然愿意玉成其事。只是不知国公喜欢了哪个女子?”

    杨凌干笑两声道:“虽说汉蒙不禁婚姻,不过……这个女子身份特殊,如果女王不点头,这桩好事终究难成”。

    银琦好奇心陡起:“我族哪个女子让国公如此青睐?再说男婚女嫁事属寻常,国公地身份,要娶什么样的女子娶不到。何以还需我答应才行?”

    杨凌尴尬一笑,脑门上隐隐有些冒汗:“呃,因为此人就是女王府上的人”,他溜了外边一眼,红娘子和成绮韵还是没有露面。

    “我府上?是我府上的舞伎还是……”银琦忽地想到一人,心里不由一惊:“难道是她?上次宴请威国公时,她向杨凌献过哈达和美酒。要说妖艳动人,艳冠群芳。朵颜城里大概就只有她阿茹娜够资格了。

    父亲没有得到塞里木卓尔之前,四十多房妻妾之中最宠爱她,现今她才二十一岁,年轻貌美,难怪杨国公喜欢了她。她是我父亲的妾室。要把她许人,当然得我答应。可……可是堂叔兀良哈歹那里……?”

    银琦有些犯难,按她的部落习俗,一个男人死了。他的妻子可以由平辈兄弟收继或者由儿子收继生身之母之外的妻妾。这个习俗就是在王公贵介府上也不例外,成吉思汗死后,他地两个儿子就相继要求迎娶他最宠爱的一个美女。

    但是他们的习俗中却没有汉人士大夫或贵宦人家哪怕偶因斗酒论诗,又或意气相投,一时豪爽,便赠妾、借妾的习惯,尽管私相赠与的事也不是没有,可花当身份不同。在大明这边算,他是皇室所封的王,他的妻妾就是命妇;在蒙古那边算,他的妻妾可以因俗下嫁与丈夫地兄弟或儿子,却没有送与外人的道理。何况兀良哈歹在朵颜部落中也是银琦的有力支持者,她也不愿伤了堂叔的心。

    银琦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你想要的,不是我父王地妾侍吧?”

    杨凌一呆,哑然失笑道:“自然不是”。

    银琦顿时放心。爽快笑应道:“好!只要不是我父亲的姬妾那便容易。只消国公开口,我的府上女子。任你索求”。

    杨凌一听,双目一睁道:“女王此话可做的准么?”

    银琦傲然道:“我虽是女子,倒也言出必鉴!”

    “如此……”,杨凌离座一揖,厚道脸皮道:“杨凌多谢娘子了”。

    “哈哈哈……,不必客……呃?你说甚么?”银琦见他离座施礼,连忙起身相扶,陡听到杨凌后半句话,把她吓了一个趔趄,反要杨凌扶了她一把。

    银琦甩开杨凌地手,红着脸忍气道:“国公请自重,我……我已身许北英王,难道你不知道?”

    杨凌苦笑一声道:“自然知道,银琦,内中别有隐情,我一会儿再细细说与你听。我只想知道,世上若没有杨英此人,你觉得我还配得起你么?”

    银琦目光闪烁,变的有些诡异起来。

    杨凌踏前一步,展开柔情攻势,低声道:“自白登山相识,姑娘的聪慧和姿容,就给杨某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此次塞北之行……”。

    “呛”地一声,银琦手中的短剑出鞘了,那剑正是红娘子和银琦交换的信物。锋利的宝剑压在杨凌的肩头,杨凌不由一愣,失声道:“你做什么?不答应我也用不着杀人吧?”

    “我明白了”,银琦咬牙切齿地道:“默许我们和白衣军结盟,只是你地缓兵之计!现在伯颜猛可这个大敌被消灭了,狡兔死,走狗烹,你又甜言蜜语地打我的主意,想让我帮你一起对付杨英哥哥了是不是?”

    她叱问是不是的时候。剑锋朝下一压,杨凌不由自主退了一步,苦笑连连地道:“你误会了,事情完全不是你想的那样……”。

    唉!这个未来老婆貌似对那个老婆比较忠心,居然不怕翻脸,当堂出剑,杨凌实在不知是该哭该笑。

    由于杨凌所议之事实在不宜让人听见,早就屏退了左右。严令不得靠近,四下竟是无人帮他。银琦冷笑连连,说道:“我说你打了胜仗留连不走!我说你开出这么好的条件!你说,世上若没有杨英这个人是什么意思?”

    想起杨凌的手段,如果他真地想除掉白衣军、除掉杨英,很可能已经对杨英设下重重奸计,银琦的声音都不觉发起颤来。

    杨凌这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他正不知该从何说起消除银琦地误解。门口忽然传来两声惊叫,随即一个人大喝道:“银琦,住手!”

    银琦一回头,瞧见来人正是杨英姐弟,不由喜道:“杨英哥哥。你来了,他……他想策动我一起对付你地白衣军”。

    红娘子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谈的,不过现在也顾不上问了,那把明晃晃地宝剑架在杨凌颈上实在叫人看着心惊肉跳的。她急忙道:“你先把剑放下,有事慢慢说”。

    银琦顿足道:“你怎么不信呢?这里是他的军营,若是放了他,他一声令下,我们就全陷在这儿了”。

    红娘子轻轻一笑,看了杨凌一眼,然后对她柔声道:“放开国公爷,他不会伤害你。也不会伤害你,相信我,银琦!”

    银琦定定地望了她片刻,渐渐被她镇静地眼神平息了下来,她缓缓收回宝剑,退开两步,疑惑地道:“发生了什么事,你们……有什么事瞒着我?”

    女人的直觉。让她从三人表情上细微的变化。察觉到了‘杨英’、杨凌、成绮韵三人之间似乎有种不同寻常的关系。

    “银琦,我们完全是为了对付伯颜猛可这头野心勃勃的草原之狼。所以早在关内时就定下了以寇掩身、混水摸鱼之计,可不是一早就针对你。白衣军,根本就是朝廷的军队。

    听说你召开那达慕,我们也只是想赶来帮助你统一三卫,内挫白音野心避免分裂,外抗伯颜强虏平定草原,至于你的婚事……我们事先也没有想到,一切都是阴差阳错!银琦,世上的地确确没有杨英这个人!”

    银琦听了杨凌的话,霍地转向杨英,睁大一双眼睛,惊疑、可怜地道:“白衣军根本就是大明朝廷的军队?你……你不是响马、不叫杨英,那你是谁?”她的心中犹自抱着幻想,就算他不是响马,不叫杨英,那又有什么关系,他这个人还在呀。

    红娘子轻轻叹了口气,这是一家三口,欺负人家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孩子了。她轻轻踏前一步,柔声说道:“银琦,我……我不叫杨英,我叫崔莺儿,我是……他地女人”。

    眼波盈盈飘向杨凌,红娘子举手过顶,摘下束巾一拂,顿时柔媚满面,一头秀发翩然落下。

    银琦呀地一声叫,那一颗心,连着手中剑,也‘当’地一声落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