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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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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汉草原的白天像画一样美,无忧骑在青马之上,放缓了行进的速度,抬头望着湛蓝的天空,几乎被这澄澈的颜色醉了心神,大朵厚重的云彩仿佛一团团絮软的棉花,随着这柔和的风轻轻移动着,而就在这云朵之下,成群的牛羊在山坡的草木之间若隐若现,恍若草毯上装饰的别致图样,这一切都美的令人忘却烦恼,连召陵那些尔虞我诈的争斗似乎都变得遥迢而不可及。

    “公子,草原风光是不是别有风情?”

    无忧睁开眼睛,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草籽的清香混着空气中尚未消散的露水,使得气味格外清新醒脑:“的确,这里是个好地方,若是能一辈子无忧无虑地生活在阿尔汉,也是一种幸运。”

    阿虎憨厚地笑着,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他指着远处那座绵延的山脊,说道:“公子你看,那就是格桑山脉,最高的那座山峰就是白玛山,听闻那座山是阿尔汉的圣山,上面有一种莲花可医治百病,我虽然没见过那莲花什么模样,不过每年春天阿尔汉的各部族都会在山下进行祭祀,求得一年的水草丰美,牛羊多崽,您别看这里看过去这山不高,其实山腰往上,基本长年积雪不化呢,喏,这时节,山顶都是白的。”

    无忧怎会不知道白玛山,拜她的养父所赐,六年前她就是从白玛山受了伤才有了后来一连串的倒霉事。看来这里离格桑山脉还是很近的。

    “阿虎,你是召陵人吗?”

    “公子说笑了,我没那么好的命,我父母都是奴隶,幸好东家还算开明,给脱了奴籍,后来在召陵做点小本买卖,总算可以糊口。”

    阿虎说的云淡风轻,无忧却明白奴隶这个身份代表着什么,在东昭这样等级森严的帝国,一旦烙印上这两个字,命就像草芥一样轻贱。

    “阿虎,你恨这样的制度吗?生而为人,同是父母骨血,却有人高贵,有人低贱,有人可以因为他的出身就高高在上,有人却要被永远踩在脚底,不得翻身。”

    阿虎微微一愣,他的神色中有些迷茫,似乎被这个问题难倒了,过了许久,他才说道:“阿虎不知道,祖祖辈辈都是这样,所有人不都是这样过的吗?”

    无忧定定地看着他:“那如果有一天,这世上再也没有奴隶,你的亲族、兄弟、姊妹再也不用被奴隶的身份所囿,他们可以选择自己所要走的路,可以读书识字,可以仕途经商,可以农耕田园,这世上也再也没有贵族,所有的人都受制于同等的律法,杀了人要偿命,犯下罪行要刑罚,你怎么想?”

    阿虎皱着眉头,再次被这个提问惊呆了,他挠了挠头,似乎难以抑制激动的情绪,脱口道:“公子,我没读过什么书,识字都是在风月场学的,但是如果真的能有公子说的那一天,阿虎就算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

    无忧微微一愣,随即笑道:“没有人要你粉身碎骨,前面就是黄金大帐,走,我们赛马!”

    无忧轻提缰绳,青马长嘶一声,顿时撒开蹄子朝着前方飞奔而去!

    “哎!公子等等我呀,我这可不是赵国青马,赛不过的呀!”

    暖风拂面,任意驰骋,好不快意!

    青马速度何其之快,不过一眨眼的功夫,舍里可汗的黄金大帐已是近在眼前,她不舍地放慢了速度,不多时,就被侍卫拦了下来。

    “帐前禁骑,还请贵客下马。”

    无忧只好将青马交给侍卫,在帐前等了一会儿,才等到气喘吁吁的阿虎,她整理好衣冠,对阿虎说道:“车也到了吧?”

    阿虎抹了一把额头的汗,仰起脖子灌了几大口水:“到、到了,在后、后面呢。”

    “嗯,把最上面那个袋子拿来。”

    “好嘞。”

    阿虎拿了东西紧随其后,却再一次被侍卫拦了下来:“请贵客卸刀。”

    无忧瞧这侍卫似是要搜身的架势,顿时心有不快,只是还不等她发作,帐中就传出了略带沙哑的女声。

    “不必了,快请贵客进账吧。”

    果然,那侍卫顿时垂首而立,对两人做了个请的手势。

    帐中之人是谁,不言自明。

    无忧掀帘而入,登时入目一老者倚坐在毡毯之上,头戴赤红珊瑚串珠,身披靛蓝绸缎长袍,手持一串菩提老珠,正一脸审视地瞧着他,浓密花白的胡子虽然盖住了他略显发福的脸孔,却掩不住眼神中的矍铄光芒,好一个狡猾的草原之狐。

    而在他身旁半跪着的,头戴面纱的少女,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舍里郡主了。

    “给贵客上座。”

    老者淡淡一笑,示意身旁的侍者为他们两人看座,说是座椅,不过是两块柔软的羊绒毯子,草原人多席地而坐,故而无忧也入乡随俗。

    热腾腾的奶茶斟满了杯子,无忧吸了吸鼻子,说道:“多谢可汗款待,看来邵某这次口福不浅,这马奶茶越品越香,若不是路途遥远,真想带上整整一罐回去。”

    “哈哈,邵公子说笑了,我们草原的吃喝定是比不过皇室的精美,不知七皇子近来可安好。”

    一语道破,直入主题,看来今日她要赴的该是一场鸿门宴了,若是她此行的筹码不足,恐怕要被人捷足先登,能否安然归去都还是个问题。

    无忧浅尝了一口,发觉这马奶茶要比客栈里的香醇许多,赞道:“茶是好茶,景是美景,可汗更是直爽之人,若如此,邵某就不多啰嗦了,七皇子虽心有诚意,却碍着身份特殊,只能由邵某跑这一遭,目前铁勒族酣战泰兴,时日一久,必见颓势,更何况卫氏已倒,召陵城中无人接应,这场仗,不打也输了一半,舍里的实力有目共睹,趁此机会吞并各个部族亦不是难事,只是睡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阿尔汉数百年来难以统一,其中缘由我相信可汗比我更加清楚。”

    老者的眼中射出锐利的锋芒,他眯起眼睛,像一只假装打盹的狐狸。

    “七皇子身边有邵公子这样的谋士,实在幸运,阿尔汉地处三国交界,各个部族各有私心,北齐、东昭、南楚三国,谁也不肯放任其中任何一族做大,几百年来,草原人内斗不断,纷争难平,这次的确是舍里难得的机会,只是、我格日烈向来不信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七皇子或者说南楚要助我舍里夺得大单于的位置,又有什么好处呢?”

    无忧牵起嘴角,缓缓道:“很简单,我们要的,是阿尔汉对南楚的臣服。”

    格日烈像是听到了这一生最好笑的笑话,他的眼神中迸溅出对于来者狂妄的怒火,随即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连一旁的舍里郡主都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不可置信地说道:“怎么可能,阿尔汉自大夏帝国灭亡之后,独立于三国已经将近千年了,我们草原部族身体里住着自由的灵魂,就像翱翔的雄鹰,不会向任何人臣服的。”

    “年轻人,连我的女儿都知道这个道理,你何时见过关在笼子里的老鹰?七皇子未免太高估了自己,或者说他低估了草原人的骄傲,如果邵公子要的是这个结果,那么我们可以直接吃烤羊腿了,哈哈。”

    烤羊腿是草原人招待贵客的最后一道菜,亦是送客之意。

    无忧早猜到了这老狐狸的想法,铁勒统一下的草原,看似团结,实则各怀鬼胎,军队一走,立刻形成了后方的空虚,此刻想要利用阿尔汉的,又何止南楚一家,想必早有其他国家向这老狐狸抛出了橄榄枝,给出的条件想来也十分优厚,所以他才能如此游刃有余地倚坐在这黄金大帐中与她讨价还价。

    无忧并不动怒,问道:“今年大旱,东昭多省颗粒无收,饿殍遍野,不知舍里可受了灾情?”

    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一句问话,却如同一记闷棍,打在了舍里可汗的心头。

    无忧当然是明知故问,阿尔汉草原饿死的何止千万,铁勒一族又因何出兵,这一切都和这该死的大旱密不可分。草原人不会耕种,看天吃饭,没有了雨水,如何有草木生发,牧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牛羊啃食光秃秃的山坡,忍痛宰杀牲畜维持饱腹,草没了,牲畜没了,人也就无可依托,谈何生存。

    “哼!草原上的子民自有应对旱灾的法子,不牢外族挂心。”

    “可汗不要动气,邵某并无冒犯之意,天灾无可避免,谁也不想百姓受难,草原不适耕种,游牧民族依托着这片绿色的土地而活,可是如果遇到灾年,相比有囤粮可用的国度,草原的子民该怎么办?依靠武力去周围的的村落掠夺?还是杀光牲畜来果腹?这些办法无异于杀鸡取卵,不是长久之计,也未必能解当下之急。可是,一旦舍里统一各部,率领整个阿尔汉臣属南楚,那么,南楚将为阿尔汉修建水利河道,将密罗河的分支引流,贯穿整个草原,水道一通,商贸必及,南楚也会将适宜草原生长的栗米种子引进过来,由专门的官员传授种植之法,我们中原有句话——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我相信其中利害,可汗如此通达之人一听便知。”

    格日烈显然被无忧这一番游说惊住了,他忆起几年前南楚在密罗河的部署,三年前的光明军叛乱之时,南楚就已经动工修建了密罗河分支,当时他只觉得楚国想要仿照赵国的水路建造,却一味照皮画虎,忘记了中间还隔了这么大一个草原……

    他的神色有些意味不明,若是这一切早就是为了熊熊野心垫脚,那么南楚又岂会只垂涎区区一个阿尔汉。

    格日烈脸上的笑意没有了,他坐直了身子,手中拨弄着那串锃亮的菩提,沉声道:“好大的口气,那么七皇子又凭何助我舍里拿下阿尔汉大单于的位子?”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阿尔汉经历了这么久的分裂,终要迎来大一统的时代,只是这过程必定要付出血的代价,当然,我们只是要那些逆势而为的愚昧者付出代价,听说草原上评价部族是否有实力,要看拥有的牛羊和人数。邵某倒不这么认为。”

    格日烈挑起眉毛:“什么意思?”

    “大夏泱泱千万人,却被区区昭国灭了,南楚荆州不过数百兵勇镇守,却靠着连弩和铁脊箭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草原人一把火就可驱散数百的狼群……可见数量并不是决胜的关键,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今日,在下就为可汗备好了这以一敌百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