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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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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声鼎沸,夜风烈烈,篝火晃动着横亘在这一对分别多年的主仆之间。

    无忧的声音并不大,很快就淹没在这嘈杂的赛马场中,然而,那匹原本暴躁的青马,却如同被人定了身,呆愣愣地一动不动,竖直的耳朵不时抖动,一双眼睛似乎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

    终于,它似乎终于找到了什么,马儿长嘶一声,疯狂地挣开缰绳的束缚,前蹄高高地抬起,整个身子几乎人立。那牵马官还道是马儿发狂,吓得浑身颤抖,哀嚎一声撒开腿就逃命。周围的人们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骇得不敢靠近。

    只有一个人,正逆着人群的方向朝着马儿走去。

    阿虎见状,急吼吼地说道:“公子,这青马发狂了,咱们还是避一避吧。”

    无忧只轻声说道:“无碍。”

    青马挣脱了束缚,朝着无忧飞奔而来,正当所有的人都为这身形瘦削的小公子捏一把冷汗的时候,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青马竟亲昵地围着无忧打转,青马本就比一般的马体形高大,即便是成年男子,站直了也只到青马的脖颈中间,这样一个庞然大物,此刻竟如同一个兴高采烈的孩童一般,踏着轻盈的步子,对着身旁的少年俯首抵额,好生亲密!

    赛马官一头雾水地呆在场中,兀自拎着手中的铜锣,不知该不该惊扰这匹奇怪的青马。索性叫随从将场中的情况如实禀告主子,现下这样,还说什么驯马的事儿,这马不驯都已经比绵羊还要温顺了。

    不仅是赛马官,文玥也不明所以地瞧着场中的一人一马,自嘲道:“看来这次不比已是输了。”

    “少爷,属下查了,这一行人确实是从召陵来的,过关的文牒上写的商,不过有探子来报,似乎背后有人暗中保护,挡掉了好几波边匪的袭击。”

    文玥微微皱眉:“可查得出是什么人暗中保护吗?”

    “查不出,做事干净利落,一个活口都没留。”

    “继续查。”

    “是。”

    无忧抚摸着青马的鬃毛,抵着它的脖子,轻声道:“小青,你都长这么大了,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忧忧。”

    青马的眼睛又黑又亮,低声打着喷,似乎是在回应小主人的问话,马儿最通人性,更何况赵国青马是出了名的认主。

    故人都已离去,青鸾、邵离鸿、沐洵、沐容,还有云泽中的人,都遥远的像是上辈子的事了,青鸾走后,再也没有人这么叫过她的名字,这匹青马自小相伴左右,在那次雪山之行后,她本以为再也找不到它了,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会再有缘相遇,实在是难能可贵。

    不多时,那赛马官的随从去而复返,趴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赛马官神色了然,点了点头,这才敲响了铜锣,大声道:“诸位,三关已过,小郡主已选好了想见之人,今日的篝火会就到此结束,天色不早,各位贵客看官还是早些回去歇息吧,夜间天冷,注意添衣喽!”

    众人顿时悻悻散去,赛马官走上前去,微微一鞠,对无忧说道:“恭喜公子,小郡主明日召公子相见,就在舍里可汗的黄金大帐之中。”

    无忧说道:“哦?看来想见我的不止是小郡主,既有此殊荣,邵某自当备厚礼拜见。”

    “郡主有言在先,这青马就赠与公子了,只是郡主养了它多年,心头难免挂怀,所以还请公子明日骑上青马一同前往大帐,郡主也好与青马作别。”

    “郡主是多情之人,在下敬重,必定带上马儿一同前往。”

    “天色不早,公子早些休息吧。”

    “有劳了。”

    无忧将青马身上的缰绳解开,拍了拍它的脊背,轻声道:“小青,关乏了吧,你去溜一溜吧。”

    青马长鸣一声,撅着前蹄就在马场上撒起花儿来。无忧只是看着它笑,这一刻,她仿佛又回到邵宅的院子里,耳边是青鸾切菜的得得声,抬眼就能瞧见头顶明媚的太阳。

    文玥笑容温和:“青马认主,看来邵公子和这匹马早就有了缘分。”

    无忧说道:“瞒不过你的眼睛,这一场我赢得并不光彩,许多年前,我曾丢过一匹小青马,没想到却还能在此重逢。”

    “输赢之事,七分实力,三分天定,更何况我并不在意,青马是赵国特有,邵公子幼时曾去过赵国吗?我曾去过赵国都城,来往商贸繁华无匹,无愧商都的称号。”

    “倒是遗憾的很,邵某小本买卖,从未到过商都。”

    “若如此,有机会确实要去走一走,赵国商会每年都会在都城举办大型的集会,由皇室主理,届时各国商贾云集观摩,其中不乏一些新奇珍稀的物件,最为难得的是,集会上还会选出发展最为迅猛的商家,与同道交流,若是感兴趣,还可以入其商会,有专人传授精髓,不过听说价格也是十分昂贵。”

    无忧微微一愣,这种模式倒是与现代的加盟商类似,没想到赵国的商业模式已经进展到这样的程度,倒与这个洪川大陆上的其他国家十分不同,文玥的这番话,突然让她想起邵离鸿来,青鸾死前,曾叮嘱她去赵国找他,只是她素来与邵离鸿不亲厚,后来又受了重伤,索性就将这件事抛诸脑后了,不知为何,她隐隐觉得,这些事情似乎与他有些关联。

    “这样的事倒是新奇,有机会是要去瞧一瞧热闹,天色不早了,我要回去了,文公子可要一道吗?”

    “好。”

    无忧与文玥并肩而行,青马和阿虎紧随其后。

    月色当空,将两人的影子拉的很长。北齐寒冷,在东昭大部分齐国的商人都以贩皮草为主,无忧曾经见过一些北齐人,大多都是眼睛狭长,颧骨颇高,身材也并不高大,因此东昭贵族常常嘲笑北齐苦寒,连齐人都长了一副苦瓜相。

    只是眼前这个男子,身形颀长,面貌柔和,笑起来甚至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当得上俊朗二字,虽说周身贵气使然,却又没有商人的庸俗市侩,怎么看也更像是倚楼听曲儿的主。

    “恕我直言,文公子看着并不像齐人。”

    文玥一愣,顿时明白无忧所指,笑道:“我虽自小在北齐长大,不过我的母亲是秦人。”

    “原来是这样。”

    “而且恕我直言,东昭一向轻贱商人,齐人在昭国又为商居多,免不得被诟病。齐国虽然地处寒冷,不过都城盛鸢靠南,四季分明,气候还算怡人,到了春天,紫色的盛鸢花漫山遍野,当真美轮美奂。”

    无忧笑道:“方才听你说赵国就已心动,此刻又被盛鸢的美景吸引,文公子的确不像商人,该是个很好的向导才对。”

    文玥见无忧浅笑嫣然,眼角眉梢自带三分风流,面相更是俊美无匹,宜男宜女,蓦地心头一动,不动声色地移开了眼睛。

    “到了。”

    塞上居门口的两盏灯笼尤自亮着,大门未关,显然是为夜归的客人着想。

    柜台上的小二正趴着打盹儿,无忧不愿吵醒他,低声对文玥说道:“我上楼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好。”

    直到再也听不到无忧上楼的脚步声,文玥才将杯子中的茶水满上,轻轻地呷了一口。

    “少主……”

    文玥见肃宁颇为犹豫,问道:“怎么了?”

    肃宁眉头紧皱,单膝跪地,沉声道:“皇上病危,请您速回盛鸢。”

    啪地一声脆响,文玥手上的杯子被捏的粉碎,浓稠温热的血顺着手掌流下来。

    肃宁顿时伏在地上,疾声道:“太子爷!这个时候,您更要爱惜自己的身子!娘娘还在宫里等着您回去主持大局,朝堂豺狼环伺,暗流汹涌,微臣跪请您即刻启程!迟则生变!”

    窗外的月色照在肃宁的脸上,竟惨白如纸。皇室用词谨慎,若不是万分危急,绝不会用病危二字,且从盛鸢到此,八百里加急昼夜不歇也要两天,那么此刻宫内是何境况已未可知,他冒着不孝的名声在父皇病重之时前来舍里,正是不愿放过这次北齐中兴的机会,没想到,时不我与,痛之,憾之!

    “收拾行装,连夜启程。”

    “是!”

    无忧向来有早起的习惯,何况这一晚睡的极为安稳,故而一大早不过五更天,她已经醒了过来,窗外天色还早,她简单收拾了一下,就下楼吃早饭了。

    老板娘一早就在后厨忙活,见有客来,顿时麻利地收拾起桌子,唤道:“快倒茶,客醒了。”

    小二睡眼惺忪地打了个哈欠,看到无忧微微一愣,似乎想起了什么,顿时拍了一把脑袋,说道:“瞧我这记性,这位客官,可是二楼的邵公子。”

    无忧疑惑:“没错,何事?”

    小二从袖筒中摸出一个锦囊,递给无忧,说道:“昨晚一楼的文公子走的急,叫小的将这东西交给您,并且代为转达一句话。”

    无忧接过锦囊,只见这月白色的小袋子上绣着紫色的盛鸢花,倒是十分别致,而里面的东西,也令她有些意外。

    这是一枚紫色的玉佩,色泽淡如烟霞,一看即非凡品,且这玉佩由着流转的色泽琢成了盛鸢花的形状,花叶形状栩栩如生,打眼一看,几乎可以乱真。

    “文公子说,若是有朝一日邵公子到了盛鸢,拿着这玉佩去文亭居便可找到他。”

    无忧更是一愣,先是急匆匆离去,又是托人赠玉,这文玥还真是个怪人,她只当是阔绰公子的随性邀约,将这玉佩收起,谢了小二,便把这桩事搁在了脑后。